繁峙交警查处一例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繁峙交警查处一例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3月26日20时50分,繁峙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向阳南路开展例行性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时,张某驾驶晋H*****小型面包车经过,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张某并未听从民警指挥,将车停靠在路边停车位后跑向附近加油站。民警见此情况,紧随其后将张某控制并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检查,后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张某酒精含量57.1mg/100ml,确认张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87条第1款之规定,民警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17121),处罚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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