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为人师表当“老赖”,强制拘留不留情

为人师者应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而不该变身成“老赖”触犯法律。4月24日,我院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被执行人朱某是中学教师,因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据了解,2018年6月12日,被执行人朱某向申请人雷某借款人民币1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至2018年6月27日,朱某出具了承诺书。该款到期后,经雷某再三催要,朱某至今分文未付,雷某诉至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限朱某10日内给付原告雷某借款人民币10000元。但在判决生效后,朱某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霍山:为人师表当“老赖”,强制拘留不留情

此后,执行干警多次与朱某联系后,朱某直接关机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通过“失联”的方式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方调查,得知朱某在六安一所中学任教,于是4月24日下午执行干警火速赶往六安某中学,见到了被执行人朱某。鉴于其躲避执行情节恶劣,且依然拒绝履行义务,遂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霍山:为人师表当“老赖”,强制拘留不留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