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鄰兩家“小鄭酥燒餅”誰正宗?法院這樣判

小鄭酥燒餅

在南京可算得上“網紅燒餅店”

不過

在建康路和桃葉渡的交叉處

有兩家店鋪都掛著“小鄭酥燒餅”招牌

並且比肩相鄰

一個自稱是“正宗小鄭酥燒餅”

另一個老闆自稱有商標所有權

到底哪家才正宗?

相鄰兩家“小鄭酥燒餅”誰正宗?法院這樣判

兩家“小鄭酥燒餅”都說自己最正宗

兩家門靠門,一邊的門頭上寫著“正宗十年老店”;另一邊的門頭上則有註冊商標標誌。

兩家燒餅鋪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兩家店主的說法也不一致。“我們之間是師傅和徒弟的關係,小鄭小鄭,我們姓鄭,他們姓朱。”鄭記的老闆娘表示,鄭記在2003年3月18日開業,只不過當時的店面在桃葉渡32-4號,並不是現在的建康路172號。“附近居民都知道我們。”2006年5月,鄭記歇業了一段時間。2008年,朱某說他們也要做(燒餅),鄭記也沒反對,那時候朱某還在招牌小鄭酥燒餅上加了朱記兩個字。沒想到後來朱某搶注了商標。

朱記老闆朱某則表示,2008年他就在建康路開店了,2012年隔壁突然也開起了一家店,還自稱是自己的師傅。“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他就是看我生意好,想利用我們的名氣。”為什麼明明姓朱,卻起了小鄭酥燒餅這個名字?朱某解釋,原本他在鄭和公園附近開店,有人提議他可以叫小鄭,所以才起了這個名字。“字面看,‘鄭’有鄭重的意思,我覺得這名字挺好的。”之後,朱某還對商標進行了註冊,2016年,朱某拿到小鄭酥燒餅的商標權。

朱記將鄭記告上法院,索賠10萬元

誰才是正宗的小鄭酥燒餅?2017年7月,擁有商標權的朱某將鄭某告上了法院,認為鄭某侵犯了他的商標權,請求法院判令鄭記食品店停止侵犯“小鄭酥燒餅”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並登報消除影響。

法院在審理中查明,2007年,朱某在南京市建康路經營燒餅生意,店鋪門頭掛有“小鄭酥燒餅”招牌。隨著經營規模擴大,朱某又先後在南京老門東、姚家巷等地開設了“小鄭酥燒餅”分店。2015年,朱某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註冊第16929351號“小鄭酥燒餅”文字商標。

南京市秦淮區鄭小鄭食品店(以下簡稱鄭記食品店)同樣經營著酥燒餅生意,其經營地址與朱某的建康路店相鄰。鄭記食品店的門頭、店內招牌以及燒餅包裝盒、包裝袋上均印有“小鄭酥燒餅”標識,形成了兩家“小鄭酥燒餅”並肩經營的市場格局。

法院經審理查明,鄭記食品店的經營者為鄭某,早在2005年就開始經營“小鄭酥燒餅”,一直以“小鄭酥燒餅”為名進行經營。庭審中,鄭記食品店稱朱某曾是其店裡學徒,並非“小鄭酥燒餅”的創始人,其認為朱某申請“小鄭酥燒餅”註冊商標的行為屬惡意。朱某對此否認,認為這是對手打壓自己的造謠言論。

南京鐵路運輸法院一審認為,鄭記食品店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其最晚自2012年起在建康路172號以“小鄭酥燒餅”為名進行經營,早於朱某申請商標註冊的時間2015年5月21日。2012年至2015年期間,鄭記食品店在同一地點持續使用“小鄭酥燒餅”達三年,有相關媒體對其進行報道,可以認定鄭記食品店使用“小鄭酥燒餅”具有一定影響。因此,鄭記食品店使用“小鄭酥燒餅”構成在先使用。

一審法院判決駁回了朱某的訴訟請求。朱某不服一審判決,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訴。

最終,南京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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