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曝光!广西这些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纪委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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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曝光!广西这些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纪委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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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南天一剑

南宁市通报3起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扫黑除恶|曝光!广西这些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纪委通报

1.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大队原大队长韦圆勇充当涉毒犯罪人员“保护伞”问题。韦圆勇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帮助毒品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追究,私自退回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扣押的涉案车辆、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收受犯罪嫌疑人巨额贿赂。2018年10月,韦圆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黄皆涪充当涉赌人员“保护伞”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黄皆涪主持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心圩派出所全面工作以及担任高新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期间,默许程某某(已被判刑)等人在高新分局辖区内开设赌场,在群众报警和公安机关查处时,采用打电话或发短信的方式多次向程某某通风报信,并多次收取程某某给予的好处费,使得程某某等人顺利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2018年3月,黄皆涪受到行政撤职处分(从正科级降为科员),同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武鸣区宁武镇唐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勇默许放纵他人敲诈勒索修路费问题。

2015年以来,李勇默许、放纵唐村社会闲散人员罗某、梁某等人多次以村委名义组织群众,采取毁坏香蕉树、堵路等非法手段,阻挠在该村承包土地种植香蕉的外来种植户开展正常经营活动,逼迫外来种植户缴纳修路费、复耕费共计34000元。2018年9月,李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12月,李勇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梧州市通报3起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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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梧州市纪委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钟涛雇用涉恶性质人员违法保护他人合营砂场进行非法开采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时任岑溪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岑溪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钟涛受他人请托处理砂场纠纷,其纠集具有涉恶性质的人员到他人合营砂场驻场看守,纵容涉恶性质的人员使用暴力、胁迫、殴打等手段处理砂场与村民的纠纷,为砂场非法开采河砂提供保护。此外,钟涛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群众纪律等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12月,钟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藤县公安局古龙派出所原所长何庆艺干预侦办涉恶涉黄案件等问题。2018年5月,何庆艺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公安机关工作规定,打探、过问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等人的案件侦办情况,为涉案人员说情,干预办案,影响案件侦查工作。此外,何庆艺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9年3月,何庆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3.梧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原教导员周铭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失职失责等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周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反程序处置涉赌案件线索和指挥案件查办,且在查禁涉赌案件中监管不力,导致该所出现联防队队员违规收取款项后对参赌人员作释放处理的问题。此外,周铭还存在其他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8年4月,周铭受到免职处理。2018年6月、7月,周铭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百色市通报3起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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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韦高峰对辖区干警充当赌场“保护伞”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陆续发生梁伟等民警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保护,并从中收取好处费的问题。韦高峰作为时任分管治安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该问题的产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韦高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那坡县原定业派出所副所长包再翔收取参赌人员“好处费”问题。2017年6月至7月,包再翔在担任那坡县定业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在参与办理那坡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查处的一起赌博案件中,向参赌人员梁某某承诺只要用人民币买通关系,就可以争取从轻处理。最后包再翔从中收取梁某某好处费共计13000元。2019年2月,包再翔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3.靖西市安宁乡果布村原村民委主任陆定笋涉恶问题。2018年1月至4月期间,陆定笋作为靖西市安宁乡果布村村民委主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参与和纵容其宗族成员对赵氏宗族新迁来的三个坟墓多次进行破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陆定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 源:南宁市纪委监委、梧州市纪委监委、百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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