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在網上的P2P平臺上貸款,大概是把我和幾個人列為聯繫人。
貸款時我不知情,現在那個朋友還不了款,P2P平臺把我和其他幾個聯繫人一同列為騙貸團伙。
估計是委託了催收的第三方,P2P平臺應該是通過APP盜取了的手機通訊錄,到處給通訊錄裡的人發消息說騙貸的事。
我在微信群裡一打聽,在不知情狀況下被第三方惡意催收的人還不算太少。
找律師朋友諮詢,說很難維權,因為時間和費用成本都得不償失,不如不理對方。
有個專門做打假的朋友卻說,他收集對方惡意催收的證據,通過訴訟賺了對方一筆賠償。
有誰也遇到過這樣的事嗎?
上面兩個對應措施,你覺得哪個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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