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遛狗打人事件、有必要出臺《飼養寵物法》和《動物保護法》

杭州狗主人打人事件後、掀起了一波社會對城市飼養寵物的輿論、談論城市該不該有狗等等、看起來飼養寵物已經導致一系列社會矛盾、從人和狗的矛盾升級為飼養寵物的和愛狗人士和社會不愛狗人群的矛盾、城市管理和狗之間矛盾、為了化解矛盾和養狗造成一系列問題、我認為有必要依靠我們法治社會的法律來解決這個飼養寵物問題、有必要起草《飼養寵物法》和《動物保護法》、共同營造美好和諧的社會和城市環境。

《飼養寵物法》應該規定以下事項、包含養寵物應該做到那些不做那些、出現狗傷人後民事賠償制度、和主人應該承擔那些民事和刑事責任;我認為下面幾點可以參考;

第一、遛狗必須栓繩、不栓繩的給予行政罰款、第一次給予50-200元、第二次給予200-300元、最高處罰5萬元;

第二、狗的狗屎必須由遛狗的包裝到垃圾桶、不予處理的、發現可以給予行政罰款、第一次給予50-200元、第二次給予200-300元、最高處罰5萬元;

第三、養狗去指定網站進行備案、包含犬種、年齡和寵物監護人、監護人應該是有獨立民事行為人所在區域都備案、取消審批、備案就給狗證、無論是什麼房都可以,不備案的如果出現傷人事件、賠償翻倍;

第四、對於干擾鄰居和其他人生活的、由受影響的人進行投訴處理、屬於事實的、主人必須賠禮道歉和抑制擾民發生、適當賠償精神損失、絕不改正或者無法改正的、狗應該交於收容所收養、當主人可以處理或者搬入其他地方後擾民等現象不會出現後後可以把狗接回來;但是在收容所的費用應該由狗主人承擔;

第五、由於主人沒有栓繩和管理不當導致狗傷人事件、狗主人支付醫療費以外、應對支付對應受害人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護工費、嚴重的還有營養費等等、受害人親屬來照顧的除了護工費以外還得支付親屬的誤工費;

第六、由於主人沒有栓繩和管理不當導致狗傷人導致殘疾和死亡的(包含由於寵物沒有打疫苗咬人後受害人狂犬病病發死亡)、除了參照工傷進行對應賠償(包含死亡賠償金、贍養費等等)、還得對狗和狗主人進行刑事處罰、處罰標準可以按照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標準去處理、針對飼養烈性寵物而管理不當和由於管理不當任由寵物傷人按照故意傷害罪、如果故意讓動物傷人的按照故意殺人罪論處;

以上主人以監護人作為主人、沒有備案的、以家中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經常照顧夠的作為主人論處;行政處罰單位建議以城市綜合執法部門進行、必須持證處罰、開處單據;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參照《刑法》《刑事起訴法》和《民法》《民事訴訟法》。

《動物保護法》這個不應當只包含狗、還要包含食用動物、針對隨意捕殺動物、以殘忍方式、虐待方式殺害動物、根據造成社會影響情況給予行政和刑事處罰;為什麼這個也很重要、因為隨意捕殺動物和以殘忍方式、虐待方式殺害動物會導致人們心理變態、以這種方式報復社會和殺害他認為是該死的人、作為文明社會我們應該營造溫暖和尊重生命權的社會氛圍和環境,如果虐待動物和以殘忍方式殺害動物合法,說不準有人會模仿以殘忍方式和虐待方式殺人和對待人。不應該給社會傳播殘忍和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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