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滕州一男子10年4次酒駕被查,還要求和交警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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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過三

要是連續四次

在同一件事上栽跟頭

不由得會讓人納悶

到底多大的“誘惑”呢?

吃一塹長一智

都四次酒駕了

真不知道這位司機是咋想的

頂風作案

真不知道向誰借的膽子?

奇葩!滕州一男子10年4次酒駕被查,還要求和交警私了


2009年以來,滕州的董某曾經三次酒駕被查,不但被罰款、拘留,而且還被吊銷了駕駛證,但任性的董某竟然屢教不改,前兩天又因為再次酒駕被滕州交警逮住了。

4月21日21時,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勤二中隊民警在解放路與善國路路口東路段開展查緝酒駕行動,行動剛開始,一男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魯D2***的小型轎車見前方有交警查酒駕,就想掉頭逃跑,結果還是被民警逮個正著。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測試,發現該車駕駛人董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78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程度。

奇葩!滕州一男子10年4次酒駕被查,還要求和交警私了

被帶到中隊的董某承認了自己酒後開車的行為,民警通過辦案系統對董某的信息進行查詢,發現董某2009年8月6日,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2011年11月19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鄒城市交警大隊二中隊查處;2018年5月16日因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獲,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東郭中隊查處,還被吊銷了駕駛證。這一次,董某的違法行為達到了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程度,居然毫無悔改之心,依然心存僥倖,並且意圖與民警“私了”。

奇葩!滕州一男子10年4次酒駕被查,還要求和交警私了

目前,董某因涉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和駕駛證被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兩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董某行政拘留十日、罰款2000元的處罰。



撰稿:馮清芳

審核:張國超

製作出品:滕州交警新媒體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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