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渔万海事处多项措施做好水工安全监管工作

防城港渔万海事处多项措施做好水工安全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防城港渔万海事处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水工安全监督工作,切实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实行施工船舶进场前安全核查制度,把好船舶准入关,杜绝内河船舶和不合格船舶参与海上施工作业。二是强化施工水域巡航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作业秩序是否良好、施工船舶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船员是否适任以及是否进入指定抛泥区抛泥等内容。三是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要求施工船舶制定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污责任制,要求船员熟悉相关内容;施工船舶在LNG船舶进出港期间要在安全警戒范围外。四是增加海巡艇和海事执法人员在水工作业现场的巡航频次,不定期开展夜间巡航检查,提高海事执法威慑力,督促施工船舶认真遵守航行规则和安全施工。五是增进协调,加强联动。积极与政务中心、指挥中心、海巡执法支队等部门联勤联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拳整治涉水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行为,责令相关单位和船舶限期纠正。涉及违法的,开展行政调查和处罚。

自2019年1月至今,渔万海事处共对辖区参与水工作业的16艘船舶进行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0余起,实施行政处罚3起,累计罚款金额1.5万元。下一步,该处将密切关注辖区水上水下工程进展,加强与施工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法依规做好水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和问题整改督促工作,保障辖区水上施工建设安全有序展开。(渔万处李小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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