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澤法院聯手望江公安抓獲一被執行人

彭泽法院联手望江公安抓获一被执行人

彭泽法院联手望江公安抓获一被执行人

2014年7月,被執行人李某在彭澤縣某建材廠共計購買紅磚126.4萬塊,並向該建材廠出具了欠條,合計欠款39萬元。期間,李某分批還款共計173400元,尚欠建材廠磚款155240元。經建材廠多次催要無果,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李某應償還磚款155240元。判決生效後,李某未履行判決義務,申請執行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於2016年進入執行程序後,因李某行蹤不定、遷移新址不明,郵寄的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均未能送達成功。執行法官先後三次運用網絡查控和線下房產查詢等手段未能查詢到財產,且多次前往李某戶籍所在地尋找李某,均一無所獲。執行法官懷著一絲希望,向當地公安和派出所出具了協助執行裁定書,希望有被執行人消息立馬告知彭澤法院執行團隊。時隔3年之久,終於得到當地公安局反饋,稱被執行人李某因經濟糾紛被某派出所拘留,執行幹警當即驅車前往,成功將李某拘傳到法院。法官耐心地給李某做工作,並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但李某態度堅決,以無還款能力為由拒絕執行,於是法院對其作出15日的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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