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有啥區別?啥又是黑惡勢力?

”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有啥區別?啥又是黑惡勢力?

今天檢察君和大家聊聊“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有啥區別?

兩者相比,一是“掃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黨中央、國務院專門印發通知,整合多部門力量,集黨和國家之力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重視程度前所未有。二是角度不同,“掃黑”更強調要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出發,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三是更加重視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過去“打黑”打得多,防得少。現在各行業的主管部門都明確了掃黑責任,加大了防範力度。

什麼是黑惡勢力?

黑惡勢力其實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犯罪組織的統稱。

什麼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呢?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黑社會性質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組織特徵)。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經濟特徵)。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行為特徵)。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非法控制特徵)。

以上就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認定條件及其特徵。

什麼是惡勢力犯罪組織呢?

根據去年最高人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臺的《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惡勢力指經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犯罪組織包括惡勢力犯罪集團和一般惡勢力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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