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著羊皮的狼!平江“義兄弟創業團隊”竟是打著旗號的作惡團伙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 近日,由平江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宣判,被告人邱某某等13人犯強迫交易罪,分別被法院判處二年零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並處相應罰金,對部分未退賠違法所得的被告人追繳相應違法所得。

2017年8月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吳某某通過現場喧鬧、言語威脅等方式,強迫當地一採石場的總經理劉某以低於市場價格出售石粉給他們,再以高價賣出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同年9月,李某某等4人見王某某等人販賣石粉賺錢,也向劉某提出要販賣石粉,劉某起先不同意,他們4人就提出也不能讓王某某販賣,並阻攔了王某某拖運石粉的車輛。

後經邱某某邀請,兩夥人商議決定共同販賣劉某採石場的石粉。由此逐步形成了以邱某某、李某某(在逃)、王某某為糾集者,吳某某等為積極參加者,其餘人為成員的“義兄弟創業團隊”組織。該組織規定,成員每人繳納1000元保證金,以組織的名義租賃土地,並選出邱某某等7人負責日常管理。隨後,這夥人打著“創業團隊”的幌子開始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

2017年9月底,邱某某以劉某採石場破壞當地環境衛生為由多次到該採石場喧鬧、阻工、拉閘停電,並安排成員到工地、辦公室糾纏劉某等採石場工作人員,採石場正常生產經營受到極大影響。

不堪其擾的採石場方迫於無奈與該組織簽訂了每噸7元的石粉購銷協議。除了壟斷採石場的銷售外,該組織成員還通過偷撕票據、向採石場和運輸車輛強收“管理費”等方式謀取利益。據瞭解,截至案發,涉案採石場被迫交易石粉7975.15噸,該組織通過偷撕票據獲利4200餘元,通過徵收“管理費”獲利8900元,嚴重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8年3月2日,公安機關對吳某某等3人以涉嫌強迫交易罪向平江縣檢察院提請批捕。

承辦檢察官細緻審查後,發現除以上3人外還有邱某某等人涉嫌犯罪,隨即向公安機關發出追捕建議。最終,除1人在逃外,其他10人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或自首歸案。隨著“義兄弟創業團隊”在逃人員的陸續到案,以邱某某等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漸漸浮出水面。在審查起訴階段,該院主管領導與承辦檢察官又多次和公安機關召開會議研討,引導偵查取證,使得該案最終能夠順利偵破並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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