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句戲言兩人發生爭鬥 傷人者獲刑六個月

因一句戲言兩人發生爭鬥 傷人者獲刑六個月

被害人程某一句戲言引的被告人張某怒從心起,雙方言語不合後發生廝打,張某用磚塊將程某打傷。4月16日,安徽省壽縣人民法院判決生效的這起故意傷害案件,以被告人張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對扣押在案的刀具予以沒收。

2018年11月17日12時許,被告人張某推自行車經過壽縣澗溝鎮某商店門口時,程某說了一句:“你的帽子戴的不孬”。張某與程某發生口角,雙方言語不合後發生廝打,張某從地上撿起水泥磚塊砸向程某,致程某胸部受傷,雙方被他人勸解後,張某又持刀到程某家鬧事。民警到場後將張某抓獲,現場查獲一把長刀。經安徽省壽縣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程某胸部所受損傷屬輕傷二級。同時查明:2018年12月5日,被告人張某主動到壽縣公安局澗溝派出所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關於辯護人提出“被害人對本案的發生存在過錯”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害人程某的一句“你的帽子戴的不孬”的玩笑話,不構成刑法上的過錯,該辯護意見不予採納。鑑於被告人張某具有自首情節,本案系由民間矛盾引發,被告人已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被害人諒解,依法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並可適用緩刑。綜上,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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