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我院召开推进和规范全市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协调会

4月19日下午,我院召开推进和规范全市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协调会。

【工作动态】我院召开推进和规范全市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协调会

会议传达了《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和规范全市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精神。与会人员针对上述文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工作动态】我院召开推进和规范全市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协调会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斯在讲话中指出,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裁执分离”后,具体执行工作应由基层政府实施,但部分实施前的前置性工作应由有权的行政机关落实,比如明确行为“违法”(包括听证)、财产范围、拆除后果、实施方案等。

陈斯院长认为,既要推进落实,也要依法处理,慎重对待,避免因处理不当给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要加强监督,以保障执行行为规范,程序合法。

针对解决“两违”问题,陈斯院长强调,“裁执分离”是最后一道防线,不是最广泛解决“两违”问题的做法。可选取部分“硬骨头”案件,由法院裁定后执行,实现“拆一栋,影响一片”的效果,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遏制增量,减少存量。

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日红主持。市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城乡管理执法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各县区分管“两违”强拆工作的副县(区)长,我院副处级审判员张海涛,博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伟东,全市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校对/ 周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