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检察】保持高压态势 铁腕扫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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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阶段性成效。共受理涉恶案件审查逮捕7件23人,已批准逮捕6件1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5件19人,提起涉恶公诉案件4件19人,起诉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件1人,追捕1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发现并移送涉恶案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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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认识,统筹谋划部署

我院坚决按照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检察工作重中之重,通过动员部署、组织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上级精神和法律内涵,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案专班。检察长直接部署、靠前指挥、带头办案,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立足我院实际,制定了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夯实目标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对外联系协调等日常工作,动态制作“挂图作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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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尽全力,履行检察职能

加大了对涉黑涉恶线索和保护伞线索的摸排。我院对2014年以来所办刑事案件及有多次前科劣迹的人员进行全面汇总,从中梳理线索,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所有案件建立了线索摸排承诺书台帐;协助县委对村两委换届人员及对在任村两委人员是否涉黑涉恶等追究过刑事责任进行了联审;依法实行快捕快诉,加大追捕追诉力度,保持打击黑恶势力案件的高压态势,依法对恶势力案件彭某某聚众斗殴案、郭某某等8人寻衅滋事案,对李某某等4人敲诈勒索恶势力集团案、朱某某等6人宗族恶势力集团案,对易某某徇私枉法、贪污涉恶“保护伞”案提起公诉;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积极延伸检察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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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并措,加强联动协作

一是外凝合力。积极与法院、公安等单位沟通协调,完善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分别与县公安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工作规定》(试行),与县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案件快诉快审管理办法》(试行),与公安、法院联合制定《联席会议工作办法》(试行),这些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达成共识。二是内调联动。制定了《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规定》,严格规范了各内设机构办理黑恶案件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微信群,加强各内设机构的协作配合,互通情况、统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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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加强阵地建设

我院以“两微一端”新媒体、张贴横幅和展板、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以及发放宣传单等为途径,以检察官以案释法,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形式为活动载体,全面宣传党和国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表明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态度和决心。在莲花县一支枪广场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的宣传牌,用醒目的形式突出检察职能,扩大公众知晓度,在全社会形成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号码,设立举报箱,建立《举报线索奖励机制》。

利剑扫黑,扫出清风正气;铁拳除恶,守护平安莲花。莲花检察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弱项,明确主攻方向,加大办案力度,加强打财断血、深挖幕后、破网打伞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延伸的力度,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重拳出击、穷追猛打,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效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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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父老乡亲:

当您接到省民调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号码的测评电话时,请您耐心接听,期待您做出满意的回答。您的赞许和肯定是对莲花检察工作最大的鼓励。如果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文章末尾写留言告诉我,我们一定认真听取、虚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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