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 王天某无证驾驶案

2019年04月5日11时30分许,王天某驾驶无号牌“望江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高台县正梧路自南向北行驶至2公里加300米处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巷道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王天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春雷行动】 王天某无证驾驶案


高台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王天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甚至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高台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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