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部好的视频,可以放松心情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方式。相反,观看一部不良的视频不仅浪费时间,而且...
4月11日下午13时30分,王某(女,53岁,临海人)因群众举报传播淫秽视频被抓获。
在民警的讯问下,王某对自己将互联网上搜索来的淫秽视频发送给微信好友,并收取红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统计,王某共向外传播淫秽视频五十多部。目前,王某已被温岭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在王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一位名叫“文某三”的人与王某有互传淫秽视频的行为。经查,该名叫“文某三”的人真实身份为梁某(男,57岁,路桥人)。
当日下午21时10分,民警在金港开发区将梁某抓获。
抓获后,梁某悔不当初,承认自己出于新奇将网络上转发来的淫秽视频发给微信上的好友,但并没有从中获利。
据统计,梁某共向外传播了五十余部淫秽视频。目前,梁某已被温岭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网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修正)》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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