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是否屬於不當得利?是應該返給消費者還是由稅務機關來處理?

暖男72993156


在奔馳事件中,源恆稅務研究員發現了幾個涉嫌違法的可能:

1. 消費者對金融服務費不瞭解情況

根據法律條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對銷售服務範圍中的金融服務有註釋,作為增值稅徵收範圍的金融服務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前往西安利之星4S店,進行了調查取證工作。據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講解,車主所交的“金融服務費”,實際上是“墊資擔保”費用,是第三方陝西元勝公司派駐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員收取的。

在這份維權女車主與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簽訂的墊款服務協議上,顯示獲批的貸款為419160元,其中3%,計12575元,為車主向元勝公司支付的報酬。元勝公司只留貸款金額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的賬戶。而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以信息技術服務的服務費為名,為陝西元勝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開具發票。

但消費者在付款時對這筆費用的來龍去脈並不知情,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這筆費用帶有灰色性質:“我覺得是帶有一定灰色性質的,因為它第一,欺詐了消費者;第二,它有沒有違反國家金融政策;第三,這個資金源到底是從何而來的,是不是涉及到公平競爭的問題,這底下的提成到底算不算商業賄賂,這個到底是什麼?”

2. 沒有開發票,也沒申報,涉嫌偷稅漏稅

根據奔馳事件王女士的陳述,4s店使用個人賬戶收取名為“金融服務費”的費用,但未給王女士提供發票。

也就是說,對於這筆費用,有可能未開票也未申報。這可以從過往的銷售中查證,此4s店已有7年經營歷史,必定會有收取其他客戶的金融服務費,若是全都未申報,那就會構成偷稅漏稅,累計多年,西安利之星將會被追徵稅款、滯納金及罰款等鉅額費用。

3. 未開票但申報了

稅務部門仍在調查過程中,雖說未開票是事實,但4s店也有可能已經申報。

但未說明金融服務費的收費明細及不開票的行為,亦違反《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規定,須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且最高可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各項調查取證需要時間,我們耐心等待稅務部門最終的調查結果!


源恆財稅專員


很顯然,金融服務費是沒有經過法律認可的的收取,否則保監會不會發聲聲討!問題是金融服務費由來已久,也不是奔馳汽車僅有,更不是汽車行業僅有,而是其他消費類行業普遍存在的現象!為什麼一直都沒有出來說呢?不是不知道,而是都睡著了。都依靠這灰色利益鏈各吃各山頭,彼此心照不宣!而奔馳女偶然性地揭開行業這一瘡疤,振動了高層管理者,國家稅源流失到個人口袋裡,這是不允許的,所以必須要查!但是出現這樣的事件,神仙們卻在打架!消協說奔馳的罪過是沒有明碼標價,潛臺詞是隻要標明瞭就是合法的收取。保監會則強調偷漏稅的問題,只要納稅了,也就不談收取是否合法了!好玩吧,題主問金融服務費是否合法,都是我們群眾頭腦簡單地認為是非法的,並沒有得到上面的認可!這其實也是奔馳女維權時,為啥又那麼多官方給她做心理疏導了,熱情的有點太過,但後面的突然和解,就得到合理的解釋了。奔馳女能夠單個對抗那麼多的官方?(從和解畫面看,絕對不是奔馳女與奔馳官方的私下和解)。所以那些無端指責奔馳女的人真的該好好想想,你該不該,有沒動腦子!不說了,金融服務費能否繼續收取,就要看最終官方能否達成共識了,但是我想只要官家獲得稅收,恐怕金融服務費或其他名堂費用會公開透明地收取了,不要幻想取消!這是個人的怯怯猜測,不對勁的地方請不要噴,要談理,我們都是“文化人”!


心外無心1


不是,因為走的第三方貸款,這個肯定是要有費用的,不然誰給你平白無故擔保?但是這裡一個是沒預先通知,不能選擇,也沒給發票。這個就違法了。一些資產良好的,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一些一般的的確需要通過第三方,有第三方擔保以後,銀行也輕鬆了,第三方也有辦法。所以現在的確是違法違規收費,但是想取消夠嗆,只是可以選擇下最好,再就是如果都正規化了,那麼價格會比不正規的貴。


無人海邊去看雪


2017.7月,國家發佈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嚴禁收取金融服務費。理論上他們違法了,實際上一直收,感情上應該退,現實中在這之前都在交,以後呢,說不清。我不賣汽車,相反,我去年交了8000。沒有人通知我領錢💰啊🤑



用戶109878814839


肯定是不當得利,甚至是詐騙。

稅務機關所能做的就是追查4S店偷稅漏稅方面,而被收取的金融服務費自然得由消費者自己索回。

但是,這個難度太高了,不要說消費者要提供的證據遺失或者不足,甚至證據十足,在我們這個司法系統還在發育期的時候,個人的訴訟成本實在太高了。後面牽扯的各方面利益團體太多了,難難難難難難!


青風眼


這個問題要分開看:

第一,是否屬於不當得利?看4s店是否具備金融服務資質。沒有資質就是屬於非法經營,不當得利。如果有資質,就要看資金流向。自留並開具發票便是合法合理的,沒有開票就屬於不當得利,涉嫌逃稅。

第二,是否返還消費者?參照上一條,不具備資質,必須返還,還要接受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理。

具備資質不開具發票,由稅務機關處理,但不一定需要返還消費者。

當然還要看這個金融服務費是購車協議簽訂前聲明的,還是購車協議簽訂後聲明的。事前聲明,並簽署協議的,視為消費者認同並之情。事後聲明的,視為隱瞞及欺詐。涉嫌欺詐


雲彩玉石加工


金融服務費肯定不能算不當得利,購車貸款太亂了,理解正常情況是:個人申請奔馳金融貸款,貸款下來後支付購車款提車,怎麼又出現個墊資?購車人腦袋進水了也不會這邊貸款哪邊墊資的,墊資就是4S店弄出來的,既提前收回車款又提前交車又收取金融服務費又坑害了購車人,4S店的手段就是詐騙!


冬日夏雲心悅


喲嚯!熄火了,大家都散了吧。反正奔馳從來沒有坑過我們窮人,這一點我可以作證!奔馳喜歡殺富濟貧,是窮人的朋友,富人的剋星。奔馳啊,你就是穿越到21世紀的梁山好漢!


張定元中國


誰都知道稅務機關是個擺設,等人舉報呢!現在都擺到面前了讓他們自己自動退錢這不是與虎謀皮呢?他們費了多少腦子才想出了個這個能多收錢的名目這下讓擺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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