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明確車行道乞討違法 妨礙交通安全將處罰款!

“每次經過沂河路和蒙山高架交會路口處,都會遇到在路口乞討的人,除了年齡各異的乞討者外還有各種各樣發廣告、發名片的,實在是影響不好。”近日,有臨沂市民多次向本報反映。市民不僅關心路口的通行狀況,更是擔心這些人的人身安全。無獨有偶,在城區的一些主要路口,衣衫襤褸或者造型各異的乞討者時常可見。網友“沂河清風”最近反映稱,在通達路與金雀山路交會路口處也是經常存在乞討的現象,此外,解放路與沂蒙路交會路口處也時常會有乞討者出現。有細心的市民總結髮現,主城區通達路以東區域路口乞討現象並不多見,而沂河路與蒙山高架交會處可以說是重災區,“每次路過都有人在乞討發廣告,這樣的現象幾乎已經成為了這個路口的常態了。”

临沂明确车行道乞讨违法 妨碍交通安全将处罚款!

沂河路蒙山高架路口處的乞討者(網友供圖)

現場:乞討者在路口頻繁騷擾過往車輛

17日,記者來到沂河路與蒙山高架交會路口,在路口處見到了兩名乞討者,兩名乞討者都是老人,有一位老漢每當紅燈亮起時便從路口處挨個來到車旁,將手中的缸子舉到車窗處並頻頻點頭;另外一個老漢則拿著個雞毛撣子隨意地給車掃兩下車前窗。記者在路口發現,多數車主都逃不開這些人的“騷擾”,無奈拿出零錢給乞討者。不一會的功夫,兩名乞討者就討到了近20位車主給的零錢。

採訪中,幾位車主紛紛表示對路口乞討的行為非常反感。市民蘇先生說,他經常在這個路口以及沂河路其他一些路口遇到乞討的人。這些人的手法大同小異,要麼拿個雞毛撣子象徵性地擦幾下車窗,隨後就伸手討錢,要麼就不停地敲打車窗,要麼就是露出身體的不健全部位博取同情。“有的時候等紅燈沒注意,突然一個人在旁邊伸手,好幾次都被嚇得一哆嗦。”還有一些市民表示,每次遇到乞討者都會有段時間的心理鬥爭,給了錢怕他們長期以往守在路口,不給錢吧一直敲,良心還有些不安。“最可惡的就是有些人甚至直接拿出二維碼收款,讓人哭笑不得。”

警方:妨礙交通安全將處罰款

在紅綠燈路口乞討或者發放物品,不僅影響道路的正常通行,還容易引起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表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進入機動車道,妨礙了車輛正常通行,給行車秩序埋下了安全隱患,也影響了機動車的通行速度,是典型的交通違法行為。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臨沂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三條明確規定,遵守交通文明行為規範,不得在車行道內實施兜售、發送物品或者乞討等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在車行道內實施兜售、發送物品或者乞討等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沂蒙晚報記者 張慶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