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義馬:三門峽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紅偉赴義馬市法院調研

河南義馬:三門峽市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紅偉赴義馬市法院調研指導工作

人民法治網訊(趙要偉 通訊員 馬領海)2019年4月15日上午,三門峽市中院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紅偉心繫基層法院工作,帶傷率領破產庭一行赴義馬市法院調研指導工作,對破產案件和破產案件審判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

會上,李紅偉副院長與義馬市法院院長張俊葉、主管副院長、審管辦及立案部門負責人座談交流工作,並就某企業破產重整問題與義馬市委書記楊彤、市委政法委書記詹建民等同志進行座談。

李紅偉副院長在聽取義馬法院的訴調對接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後指出,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兩個平臺”開展好訴調對接工作,達到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提高法院審判質效兩個目的。一要利用好人民法院審判流程管理系統中的訴前調解平臺。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可先進入訴前調解平臺,既能緩解訴訟案件積壓問題,又能解決群眾反映的有案不立問題。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均可利用一個月的審限去開展案件訴前調解工作,既可以緩解案多人少的問題,又使大量案件糾紛在此平臺調解結案,縮短案件審理時限,還有助於降低上訴率和發還改判率,提高審判質效。對於調解未果的案件,可以藉此機會查找當事人予以送達,還能解決送達難的問題,為此後轉入訴訟程序奠定基礎。二是要利用好最高法院的人民調解平臺。通過府院聯動,加強人民法院與司法行政部門的聯絡和溝通,充分利用好人民調解機構和人員,特別是鄉鎮、街道的司法所、村民委員會和居委會的人民調解員,建立人民調解員網絡,注重加大對人民調解的指導和培訓,將法院的訴訟環節向前延伸,發揮訴調對接的外部作用,通過人民調解化解大量的民事糾紛,經過法院確認,保障強制力予以實施,調解不了的引導當事人進入訴訟程序。這樣以來,人民法院既積極參與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又踐行了司法為民的服務理念,樹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了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滿意度,同時也提高了審判質效。

在談到如何提高法院審判績效問題時,李紅偉副院長強調,要將市中級法院明確的訴前調解、小額訴訟、繁簡分流三個舉措,務必落到實處。一要加強小額訴訟案件審判工作力度。這類案件較多,一裁終裁,有助於降低上訴率,提高服判息訴率,基層法院要大膽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案件。對於標的在1.7萬元以下的案件,原則上都要適用速裁程序;對於標的在1.7萬以上,5萬元以的案件,在徵求當事人同意後也要大膽適用速裁程序。二是繁簡分流。要從“快”字上下功夫,對於部分類案,可以探索採用格式化的法律文書,從快處理。譬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婚姻糾紛、物業費糾紛等等。

在與義馬市委主要領導會談時,李紅偉院長寄希望義馬市委、市政府加大對義馬市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的支持力度,使之成為義馬市法院乃至義馬市在司法為民服務窗口建設的亮點工程。義馬市委領導當場欣然應允表示全力支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在談及人民法院如何發揮破產審判職能作用,服務當地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針對義馬市委市政府十分關注的轄區內一家發生嚴重債務危機的民營企業,亟待尋求解決途徑盤活企業,李紅偉副院長指出,該企業是一家擁有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的高科技企業,有相對穩定的客戶和訂單,只是因為資金鍊斷裂而使企業發生債務危機,生產陷於停滯,該企業曾是當地的利稅大戶,引起當地黨委和政府特別關注,部分債權人希望通過破產重整程序來挽救企業是一個較好選項,希望通過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在義馬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義馬市法院要從快依法審查債權人重整申請的形式要件和重整的可行性,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向中院報備,儘快進入程序,力爭實現邊重整、邊生產,兩級法院全力為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高效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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