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义马:三门峡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伟赴义马市法院调研

河南义马:三门峡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伟赴义马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人民法治网讯(赵要伟 通讯员 马领海)2019年4月15日上午,三门峡市中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伟心系基层法院工作,带伤率领破产庭一行赴义马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对破产案件和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会上,李红伟副院长与义马市法院院长张俊叶、主管副院长、审管办及立案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工作,并就某企业破产重整问题与义马市委书记杨彤、市委政法委书记詹建民等同志进行座谈。

李红伟副院长在听取义马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指出,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两个平台”开展好诉调对接工作,达到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提高法院审判质效两个目的。一要利用好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的诉前调解平台。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可先进入诉前调解平台,既能缓解诉讼案件积压问题,又能解决群众反映的有案不立问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均可利用一个月的审限去开展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既可以缓解案多人少的问题,又使大量案件纠纷在此平台调解结案,缩短案件审理时限,还有助于降低上诉率和发还改判率,提高审判质效。对于调解未果的案件,可以借此机会查找当事人予以送达,还能解决送达难的问题,为此后转入诉讼程序奠定基础。二是要利用好最高法院的人民调解平台。通过府院联动,加强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络和沟通,充分利用好人民调解机构和人员,特别是乡镇、街道的司法所、村民委员会和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建立人民调解员网络,注重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培训,将法院的诉讼环节向前延伸,发挥诉调对接的外部作用,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大量的民事纠纷,经过法院确认,保障强制力予以实施,调解不了的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这样以来,人民法院既积极参与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又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同时也提高了审判质效。

在谈到如何提高法院审判绩效问题时,李红伟副院长强调,要将市中级法院明确的诉前调解、小额诉讼、繁简分流三个举措,务必落到实处。一要加强小额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力度。这类案件较多,一裁终裁,有助于降低上诉率,提高服判息诉率,基层法院要大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对于标的在1.7万元以下的案件,原则上都要适用速裁程序;对于标的在1.7万以上,5万元以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也要大胆适用速裁程序。二是繁简分流。要从“快”字上下功夫,对于部分类案,可以探索采用格式化的法律文书,从快处理。譬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纠纷、物业费纠纷等等。

在与义马市委主要领导会谈时,李红伟院长寄希望义马市委、市政府加大对义马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使之成为义马市法院乃至义马市在司法为民服务窗口建设的亮点工程。义马市委领导当场欣然应允表示全力支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谈及人民法院如何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针对义马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的辖区内一家发生严重债务危机的民营企业,亟待寻求解决途径盘活企业,李红伟副院长指出,该企业是一家拥有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有相对稳定的客户和订单,只是因为资金链断裂而使企业发生债务危机,生产陷于停滞,该企业曾是当地的利税大户,引起当地党委和政府特别关注,部分债权人希望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来挽救企业是一个较好选项,希望通过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义马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义马市法院要从快依法审查债权人重整申请的形式要件和重整的可行性,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向中院报备,尽快进入程序,力争实现边重整、边生产,两级法院全力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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