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券商跟投,保護市場?還是強化證券行業集中度!

作為企業上市的保薦人,券商一直被市場抱怨“只薦不保”

,科創板的強制券商跟投制度,被市場寄予了厚望,認為其可改善“只薦不保”的局面。

昨天,上交所正式《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最受關注的是其中的券商強制跟投制度。

強制券商跟投,保護市場?還是強化證券行業集中度!

指引規定,券商保薦的項目,要以自己實際控制的投資子公司進行跟投,使用自有資金,認購發行人首發股票數量2%-5%的股票,且要鎖定兩年。

市場頓時沸騰起來,認為券商使用自有資金投資了自己保薦的項目,並鎖定兩年,就會與廣大投資者成為“一條繩上的螞蚱”,如果上市項目出了問題,券商也會損失,再也不用擔心券商“只薦不保”了,並能促使合理定價。

強制券商跟投,保護市場?還是強化證券行業集中度!

要看清這個問題,我們得先來了解下資本市場的跟投制度,跟投制度源自一級市場,風投機構擬投資一家企業時,會要求項目人員以自有資金對項目進行一定比例的跟投,防止項目人員盲目投資,同時也是對項目人員的獎勵,這個制度比較有效,成為國外風投機構的主流機制

科創板的強制券商跟投制度,跟風投機構的跟投制度很類似,這也是被市場看好的原因。

但是,小編髮現,兩者存在很本質的區別

風投機構的跟投制度,在投資時,項目人員是沒有拿到獎勵的,跟投的錢,真是的自己的錢。

而科創板的強制券商跟投制度,在企業上市時,券商就能夠拿到保薦承銷費,保薦承銷費率一般為2-8%,一般會超過法定的跟投金額,所以,這個制度的本質就是,讓券商拿出大部分的保薦承銷費去認購新股,右口袋出左口袋進,自己並沒有真正掏錢,虧了,間接減少保薦承銷費,賺了,間接增厚保薦承銷費

強制券商跟投,保護市場?還是強化證券行業集中度!

所以,無論保薦的項目上市以後股價是漲是跌,券商並不虧錢,頂多就是損失點保薦承銷費而已,這個約束作用遠不及跟真正拿自己錢去投資的風投跟投制度。

如今,券商對投行項目爭奪已達到白熱化競爭水平。

在早已實行註冊制的債券承銷領域,總費率早就低於了1%,1-3‰也很普遍,一單幾十億的債券,象徵性地收幾十萬承銷費,也有券商會幹。

在股權承銷領域,一單上市項目能收幾千萬承銷費,把承銷費的大部分拿去跟投,沒準還能多賺點,即便虧了,少賺點是壓根不是個事,大把的券商會幹。

除非,以後新股發行項目保薦承銷費降低到跟投金額之下,比如只有跟投金額的50%,券商才會真正自己掏錢去跟投,這時的強制跟投制度才能發揮理想的作用。

所以,投資者在認購科創板新股時,不要以為有了強制券商跟投制度,上市企業就一定沒問題了,還是得要有自己的判斷。好在你關注了小編,確保你在這方面不被忽悠!

強制券商跟投,保護市場?還是強化證券行業集中度!

即便要充分信任跟投制度,也一定要去看下券商收取的保薦承銷費和付出的跟投資金的關係,如果保薦承銷費大於跟投資金,那麼這個跟投沒啥實質性作用,如果保薦承銷費小於跟投資金的50%以上,那麼這個跟投可能有點作用

可能有的人會說,有了強制跟投制度,會促使券商理性定價,這個邏輯其實不成立,因為新股發行價定高,券商雖然會多付出跟投資金,但也會多收保薦承銷費。

而且,在商定保薦承銷費率後,收費金額一般不設上限,而跟投制度有最高金額限制,比如指引規定“發行規模不足1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5%,但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這樣更難約束券商給新股定高價。

還有一點值得關注,這個制度對大券商約束大、對小券商約束小,其中涉及激勵機制問題,大券商是可以做到跟投期滿後再發項目獎金,而小券商能做到的可能性小,因為現在小券商承攬項目很困難,請獵頭招人開出的條件是“項目獎金全部歸團隊,公司就圖個名”,這種情況下,你開出上市後兩年再付獎金,招不到能帶來項目資源的人。

雖然目前來看,強制券商跟投對保護市場的作用有限,但卻可進一步強化證券行業集中度,強者恆強、弱者恆弱

因為,好的企業一般會找頭部券商來保薦,頭部券商不僅能賺到保薦承銷費,還能享受跟投增值收益,而實力弱的券商普遍都只能承攬到資質一般的項目,雖然保薦承銷費也能保證,但跟投資金的跌價風險就要大很多。

監管機構一直都在引導證券行業投行項目向頭部券商集中,所以從這個出發看,強制券商跟投制度又是非常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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