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孪生兄弟为首的涉黑组织作案71起,40名成员一审全部获刑

奉新县孪生兄弟为首的涉黑组织作案71起,40名成员一审全部获刑

4月1日,随着奉新县人民法院对罗文、罗武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结束,一个涉及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彻底摧毁。“力拔为害多年的社会毒瘤,真是大快人心。”该组织的依法受审被当地群众津津乐道。


奉新县孪生兄弟为首的涉黑组织作案71起,40名成员一审全部获刑


“圈子”混迹社会

横行奉新县城数年,罗文、罗武一度感觉人生“达到了巅峰”。

他们是一对孪生兄弟,2004年开始,年纪轻轻的罗文、罗武与一伙同样年轻的同学、朋友组成所谓兄弟团,开始混迹社会。

其中,不乏打架斗殴事件。2005年,罗武因为殴打他人被劳教一年。

劳教期间,他与徐某远(后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熟识、深交。劳教期满后,他正式跟着徐某远混社会,并通过徐加入当时奉新的大“罗汉”闵某(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一伙,并参加该组织的活动。

虽然之后罗武因遭猜忌,脱离了闵某的“组织”,但此次经历让他尝到了滋味。此后,罗文、罗武以同学帮为基础,不断网罗刑满释放人员以及社会闲散人员,相继发展了40余名成员,在奉新县城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团伙。

“火并”争夺“地盘”

罗文、罗武因琐事与被害人徐某清等人发生冲突,双方人员均持械寻找对方报复未果。为此,被告人罗文、罗武决定跟对方“火并”。

2007年6月22日,罗文、罗武纠集10余名团伙成员,持鱼叉将徐某清打成重伤。

这让他们“一战成名”,该事件迅速提升了罗文、罗武在奉新县城混社会的名声,确立了他们的强势地位。

2011年农历正月,因组织成员凌某、翟某在本地“帅歌星”恶势力集团开设的赌场下空注被打,为扳回“面子”,实施报复,罗文、罗武带领手下成员黄某、洪某、帅某等人多次有组织地与这个恶势力集团成员在人流密集的城区持械斗殴,将这个犯罪集团彻底打服。

为争夺势力范围,确立其称霸一方的强势地位,罗文、罗武又经常组织成员与闵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徐某通、徐某远等人进行斗殴、打砸、驾车追撞。在奉新三中、阳光中学附近等地,双方纠集数十人驾驶车辆互撞、持械互殴。其中,未成年人熊某在阳光中学聚众斗殴中受伤,导致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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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头”逐级“封号”

2011年11月30日晚上,罗武为区分等级、加强对该组织的管理,在其老家对组织成员进行了“封号”。

毋庸置疑,自己被封为头,名号“狼头”。封骨干成员黄某为“狗头”,封洪某、罗某等人为“战神”,封游某、胡某、凌某、董某为“暗杀”……

经成员赵某提议,他们还对组织成员编成三队管理,任命刘某为一队的队长、梁某为二队的队长、刘某某为三队的队长,要求各队队长带好手下的人员,并对各队的职责进行分工。

该组织层级清楚、分工明确,逐渐形成较为严格纪律和规约。一是对组织领导者要绝对服从和尊重,下级服从上级,并以“某哥”称呼上级,上级安排的事情要不问缘由地实施;二是组织利益被损害或者组织成员被欺侮必须实施报复,以扳回组织或组织成员的面子,树立组织强势;三是组织成员大多集中吃住,并统一打制、存放作案工具,以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四是组织成员不准吸毒。

头目罗文、罗武同时负责经济来源和违法犯罪的善后处置,熊某负责管理组织财务,安排组织成员吃住,作案工具的打制和保管。黄某、洪某、徐某等人主要带领手下及组织当中的一部分成员,负责打杀,或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在赌场维护赌场秩序。罗文、罗武认为他们不是松散的“乌合之众”,而是纪律严格、控制有序的组织。

“攫利”为非作歹

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2010年开始,罗文、罗武以及几大组织成员,在奉新县城、安义县城郊、赤岸镇、会埠镇、澡下镇、宋埠镇等地大肆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安排组织成员到赌场看场子领工资,并以赌场为依托,放高利贷、收保护费,攫取了476万余元的经济利益。

另外,组织成员黄某、凌某、游某等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奉新县城非法销售柴油和实施敲诈勒索,获取了15万余元的经济利益。

该组织将非法获取的经济利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维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

如提供其住所为组织成员平时和逃避打击而集中吃住,并支付生活费用;为羁押的组织成员上账、接风、支付医药费、购买衣物,并以此方式笼络组织成员;租赁车辆、购置刀具等作案工具,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罗文、罗武手下有一伙“马仔”,这些人人数众多、结构较为稳定、分工明确,呈现一定层级,自2007年开始在奉新县城及周边地区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在奉新县内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奉新县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随着奉新警方的调查深入,这个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被控制。2018年3月21日,奉新县公安局成立“3·21”专案组,抽调数十名精干力量侦办此案。

奉新县孪生兄弟为首的涉黑组织作案71起,40名成员一审全部获刑

判决力拔毒瘤

今年2月1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以罗文、罗武等4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10项罪名,向奉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月4日至8日,奉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奉新法院查明,该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非法经营、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71起,共导致2人重伤,11人轻伤,19人轻微伤,损毁财物价值人民币168391.3元。 4月1日,奉新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罗文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罗武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黄某、熊某等3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20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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