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民政局:聚力脱贫攻坚夯实兜底保障

(龙江游)目前印江自治县共有30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7470人未脱贫,其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有2165户4699人,每月发放低保金652.62万元,农村低保与扶贫对象吻合率达到70%。

2014年以来,印江共有困难群众80358人次享受医疗救助,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6935.21万元,共为困难群众8229人次发放救助金1328.76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32.72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642.92万元。

补齐救助短板,提高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年保障标准从2080元/年增长至3876元/年,特困供养对象月生活标准提高至760元/人,救助水平大幅度提升。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用,全失能1680元/人/月、半失能1008元/人/月、全自理336元/人/月(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全面实施分类施保政策。将保障对象总体划分为长期、重点、一般3种类别,坚持“按户施保”和特殊情况下“按人施保”相结合的要求,对低保边缘家庭因家庭的重病患者和无业重度残疾人,实行单独施保;对于获得低保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老年人、在校学生、单亲家庭增发保障标准的20%,一、二级残疾对象增发保障金的30%,“三无”对象增发保障金的30%。精准衔接落实两项制度。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解决“两不愁”问题的同时,统筹落实“三保障”。2014年以来,共计发放低保和特困供养资金5.77亿元,其中农村低保金5.52亿元,特困供养金2500万元。

关爱特殊群体,营造幸福生态。全县有留守困境儿童8413人,其中留守儿童8086人,困境儿童689人,未落户0人,无人监护0人。印江民政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扎实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让留困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全县初步形成以家庭赡养为基础、养老机构和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老年协会参与、乡镇敬老院托底保障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全县农村敬老院14个,城市中心敬老院1个,老年公寓1个,农村互助型幸福院15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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