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软暴力,要不得!

「扫黑除恶」软暴力,要不得!

「扫黑除恶」软暴力,要不得!

黑恶势力犯罪“软暴力”是相对于对他人人身和财产实施直接加害行为的另一种暴力形式,具有动机的隐蔽性、方式的机动性和后果的长期性等特点。

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为达到犯罪目的,往往凭借其在当地长期以来形成的恶劣影响力,不直接对他人人身采取强制性行为,而是意图通过言语威胁及其他外在表现所形成的压力等非暴力手段来达到威胁、滋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虽不伤及皮肉,却戕害心灵,是黑恶势力犯罪的又一新手段。

其表现形式是以威胁、造势取代暴力,以违法行为取代犯罪行为,或在实施打、砸后立即通过经济赔偿的方式逼迫受害人签订“调解协议”,防止受害人报警。通过这些“逼而不打、打而不伤、伤而不重”的手段,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既能达到其犯罪目的,又能避免因严重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打击的后果。

常见的软暴力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二)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三)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四)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五)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出重拳、下重手

切实形成对黑恶势力打击的高压态势

“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推进

除了政府的有力推动

人民群众的助力也不可或缺

望大家积极举报!

坚决打击黑恶势力

一同守护幸福和谐的美好社会!

「扫黑除恶」软暴力,要不得!

关于我们

发布:安定区公安局政工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