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一起單親爸爸與外婆之間特殊的變更撫養權案

案件聚焦:一起單親爸爸與外婆之間特殊的變更撫養權案

小勇: 我今年15歲,在某職業學校讀書。原本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可在我上小學的時候父母感情不和離異,雙方為了爭奪我的撫養權弄得很僵,最後,我跟著媽媽和外婆生活在一起,也就和爸爸的相處越來越少。2018年媽媽突發心臟病去世,讓我的家庭蒙上了一層陰影,我只能跟外婆生活在一起,但外婆經濟上無力撫養我,為了讓我更好地成長,外婆想讓我跟爸爸一起生活,可“爸爸”對我來說是那麼的陌生……

小勇的外婆: 小勇媽媽去世後,我一個人照顧小勇,生活條件比較艱苦,我們祖孫倆僅靠我每月3000多元的退休金和小勇爸爸每月給付600元撫養費生活。小勇現在正是青春期叛逆期,無論是經濟上還是教育上,為了讓小勇有更好的成長環境,我想讓他跟他爸爸一起生活,可是大家始終協商無果,無奈之下,我只能作為小勇的法定代理人起訴至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靜安法院),請求法院變更小勇的撫養權,由小勇的爸爸撫養。

小勇的爸爸: 2013年,我跟小勇的媽媽離婚的時候,當時小勇還在讀小學,我也很想撫養他。但後來經法院調解,小勇和他媽媽一起生活,我也就漸漸與兒子越走越遠,除了每半年我會看他一次並給他撫養費外,我幾乎不會過問他的生活和學習情況,現在他外婆執意又要讓我來撫養,這麼多年的隔閡怎麼消除。

上海靜安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法官: 按照法律規定,小勇媽媽去世後,小勇爸爸自然就是小勇的監護人,我們瞭解案情後, 並不是簡單地按照法律規定一判了之。為了讓小勇今後的生活、學習和監護問題真正得以解決,不再對小勇的心理等各方面帶來傷害,我們努力尋找問題根源所在,從根本上化解雙方矛盾,讓小勇在缺失母愛之後重新感受親人的關懷。

對於這起特殊的變更撫養權案件,上海靜安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法官兼顧法理情,積極開展工作:

1、多方調查

法官邀請家事調解員和共青團社工聯合調查,對小勇就讀的上海某職業學校以及小勇和外婆的居住地進行社會調查,並與小勇深入交流,開展心理疏導。

2、安撫情緒

在充分調查瞭解雙方的家庭狀況和小勇在校表現後,法官讓小勇外婆和爸爸到法院進行調解。小勇爸爸帶著之前離婚時爭奪孩子的積怨,與小勇外婆發生了爭執。法官當即上前嚴厲制止和批評了小勇爸爸的錯誤行為,並好言勸回小勇外婆,讓她先坐下來平復一下情緒。經過情緒安撫、分別談話和法律解釋,小勇外婆和爸爸從一開始的互相謾罵轉為平心靜氣交談。

3、耐心調解

法官考慮如果雙方再面對面坐在一起,勢必會再次發生爭吵,惡言相向,於是將雙方分開,分別做雙方工作。法官首先向小勇外婆詢問,詳細瞭解矛盾起因、外婆難處,並抓住外婆對小勇仍有祖孫之情,及時勸慰小勇外婆充分考慮小勇帶著牴觸情緒跟隨他爸爸生活將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小勇外婆聽了法官的一番勸慰,流下了不捨的淚水。

之後,法官對小勇爸爸的錯誤言行再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指出他作為小勇的父親是當然的法定監護人,理應承擔起撫養和照顧小勇的責任,否則涉嫌遺棄。法官的嚴厲批評和教育促使小勇爸爸理性面對現實問題。法官趁熱打鐵,促成雙方達成調解方案,小勇由爸爸監護、撫養,同時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暫時讓小勇隨外婆生活幾個月作為過渡期,讓小勇和爸爸多接觸,逐漸恢復與爸爸的親子關係;通過每月增加撫養費,以解決外婆撫養小勇帶來的經濟困難問題。最終,小勇爸爸將每個月的撫養費增加到1500元,由外婆再照顧小勇6個月,讓父子之間慢慢熟悉,培養感情,到2019年7月小勇爸爸再把小勇接去共同生活。

通過法官努力疏導和耐心溝通,小勇外婆和爸爸解開了爭奪撫養權的心結,對之前的積怨都釋懷了。至此,小勇外婆和爸爸之間的矛盾得以妥善化解,小勇今後的生活有了著落,雙方對調解結果都表示認可和滿意,小勇外婆自願撤回起訴。

近日,少年家事審判庭收到小勇外婆送來的錦旗。上海靜安法院已將小勇納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困境兒童”特別陪伴項目,還將繼續對本案進行定期回訪、跟蹤,監督雙方協議的履行。

法官提醒

父母子女的關係,是基於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親關係,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人為地加以終止的。離婚後的未成年子女無論由哪一方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雙方均應依法承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等必須的費用,父母不能借口離婚而不履行撫養教育的義務。離婚後,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理應履行監護職責,承擔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責任。


來源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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