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聚焦:一起单亲爸爸与外婆之间特殊的变更抚养权案

案件聚焦:一起单亲爸爸与外婆之间特殊的变更抚养权案

小勇: 我今年15岁,在某职业学校读书。原本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父母感情不和离异,双方为了争夺我的抚养权弄得很僵,最后,我跟着妈妈和外婆生活在一起,也就和爸爸的相处越来越少。2018年妈妈突发心脏病去世,让我的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我只能跟外婆生活在一起,但外婆经济上无力抚养我,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外婆想让我跟爸爸一起生活,可“爸爸”对我来说是那么的陌生……

小勇的外婆: 小勇妈妈去世后,我一个人照顾小勇,生活条件比较艰苦,我们祖孙俩仅靠我每月3000多元的退休金和小勇爸爸每月给付600元抚养费生活。小勇现在正是青春期叛逆期,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教育上,为了让小勇有更好的成长环境,我想让他跟他爸爸一起生活,可是大家始终协商无果,无奈之下,我只能作为小勇的法定代理人起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静安法院),请求法院变更小勇的抚养权,由小勇的爸爸抚养。

小勇的爸爸: 2013年,我跟小勇的妈妈离婚的时候,当时小勇还在读小学,我也很想抚养他。但后来经法院调解,小勇和他妈妈一起生活,我也就渐渐与儿子越走越远,除了每半年我会看他一次并给他抚养费外,我几乎不会过问他的生活和学习情况,现在他外婆执意又要让我来抚养,这么多年的隔阂怎么消除。

上海静安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 按照法律规定,小勇妈妈去世后,小勇爸爸自然就是小勇的监护人,我们了解案情后, 并不是简单地按照法律规定一判了之。为了让小勇今后的生活、学习和监护问题真正得以解决,不再对小勇的心理等各方面带来伤害,我们努力寻找问题根源所在,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让小勇在缺失母爱之后重新感受亲人的关怀。

对于这起特殊的变更抚养权案件,上海静安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兼顾法理情,积极开展工作:

1、多方调查

法官邀请家事调解员和共青团社工联合调查,对小勇就读的上海某职业学校以及小勇和外婆的居住地进行社会调查,并与小勇深入交流,开展心理疏导。

2、安抚情绪

在充分调查了解双方的家庭状况和小勇在校表现后,法官让小勇外婆和爸爸到法院进行调解。小勇爸爸带着之前离婚时争夺孩子的积怨,与小勇外婆发生了争执。法官当即上前严厉制止和批评了小勇爸爸的错误行为,并好言劝回小勇外婆,让她先坐下来平复一下情绪。经过情绪安抚、分别谈话和法律解释,小勇外婆和爸爸从一开始的互相谩骂转为平心静气交谈。

3、耐心调解

法官考虑如果双方再面对面坐在一起,势必会再次发生争吵,恶言相向,于是将双方分开,分别做双方工作。法官首先向小勇外婆询问,详细了解矛盾起因、外婆难处,并抓住外婆对小勇仍有祖孙之情,及时劝慰小勇外婆充分考虑小勇带着抵触情绪跟随他爸爸生活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小勇外婆听了法官的一番劝慰,流下了不舍的泪水。

之后,法官对小勇爸爸的错误言行再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他作为小勇的父亲是当然的法定监护人,理应承担起抚养和照顾小勇的责任,否则涉嫌遗弃。法官的严厉批评和教育促使小勇爸爸理性面对现实问题。法官趁热打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小勇由爸爸监护、抚养,同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暂时让小勇随外婆生活几个月作为过渡期,让小勇和爸爸多接触,逐渐恢复与爸爸的亲子关系;通过每月增加抚养费,以解决外婆抚养小勇带来的经济困难问题。最终,小勇爸爸将每个月的抚养费增加到1500元,由外婆再照顾小勇6个月,让父子之间慢慢熟悉,培养感情,到2019年7月小勇爸爸再把小勇接去共同生活。

通过法官努力疏导和耐心沟通,小勇外婆和爸爸解开了争夺抚养权的心结,对之前的积怨都释怀了。至此,小勇外婆和爸爸之间的矛盾得以妥善化解,小勇今后的生活有了着落,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认可和满意,小勇外婆自愿撤回起诉。

近日,少年家事审判庭收到小勇外婆送来的锦旗。上海静安法院已将小勇纳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困境儿童”特别陪伴项目,还将继续对本案进行定期回访、跟踪,监督双方协议的履行。

法官提醒

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地加以终止的。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双方均应依法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等必须的费用,父母不能借口离婚而不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离婚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理应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来源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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