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今天(4月15日)起 ,
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
正式實施,
未經註冊登記或備案登記的
電動自行車禁止在道路上行駛!
也就是說,
今天起,未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車”
不能再上路了!
今天,
德清交警部門也行動了!
▼▼▼
地點:中興路與永安街交叉口
今天下午,
在中興路與永安街交叉口,
交警依法查處這些違反規定的車輛。
現場,
未查處到沒有備案登記的電動車,
但查處到了好幾起有牌照但未懸掛的車輛,
交警部門對這些車主進行了批評教育,
並責令掛上牌照。
除此之外,
在執法現場,
還有一些車主有逆向行駛、違法載人、
違法加裝雨棚等行為,
交警也對他們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接下來,每天都會嚴厲查處
接下來,
對非機動車整治這方面,
交警每天都會在各路口進行嚴厲查處!
所以,
不是鬧著玩的哦~
列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應經註冊登記,未註冊登記的禁止上路,否則扣車並依法予以處罰;
而未列入《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告》的,應進行備案登記,未備案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否則將扣車,經鑑定為機動車的按機動車認定處罰。
當超標電動自行車被鑑定為機動車時,如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將面臨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如果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有汽車駕駛證但沒有摩托車駕駛證,則會被認定為準駕不符,將被記12分。
劃重點↓↓↓
未備案登記的“超標電動車”上路,
將面臨罰款、拘留或扣12分。
出行安全無小事,
請大家務必對自己負責,
這也是對他人負責!
粉絲福利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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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拇指截止時間:2019年4月17日下午4點
領取時間:作者回復之日起
領取地址:德清廣播電視臺雲岫南路58號一樓新媒體中心
-END-
責 編:陳明月
執行主編:歸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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