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乐平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问题大米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乐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辖区群众反映称,在辖区一粮油店售卖的某品牌大米,包装袋上没有生产许可标志,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打击。食品安全无小事,接到群众反映后,乐平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在该粮油店当场查扣这批次问题大米3吨。

经初步了解,这批大米包装袋上生产许可标志均为“QS” 标志。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10月1日起,国家开始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被“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逐步替代。到2018年10月1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该“QS”标志以及原包装和标签。这次查扣该批次大米包装袋上印制的生产日期为“20190325”。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李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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