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規來了,4月15日起,電動車不是你想騎就能騎!

每次我平時在遼陽上下班擠公交的時候

就特別特別想擁有一輛屬於自己的車~

汽車,買不起,更養不起

但好在,電動自行車還是可以有的!

但!是!遼陽人注意啦!!

2019年4月15日開始

電動車不是你想騎就能騎了

為推進新標準實施,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切實解決電動自行車治理難題。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電動車新規來了,4月15日起,電動車不是你想騎就能騎!

(點擊圖片可查看大圖)

這個電動自行車規範

具體說了什麼內容了???

下面就具體給你們說說~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2018年5月份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及工信部等四部門批准發佈;

新修訂的《規範》廢除了長達19年的舊規,調整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要求,意在保證大眾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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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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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按照電摩處理,上牌照及駕照流程跟機動車類似;如果不超標,則按照非機動車處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記註冊需根據各地管理辦法執行。

新國標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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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如果你的車,符合以下6條那就可以上路!

1、要像自行車: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2、電驅或電助: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3、速度要慢: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不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4、車體要輕: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5、電壓要低: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

6、功率要小: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上面說到

如果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按照電摩處理,

上牌照及駕照流程跟機動車類似;

如果不超標,則按非機動車處理,不需要牌照。

電動車類別要重新劃分??

那麼問題來了

國內的電動兩輪車標準將形成由: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構成的技術體系。

要知道,摩托車是機動車屬性,而電動車卻是非機動車屬性,而新國標就是要將電動車拉回到非機動車屬性的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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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兩輪車產業將全面實施3C認證標準,並擁有更加規範的生產標準,更加嚴苛的檢測標準,更加安全的產品標準。

原先年銷量超過2000萬輛的超標電動車市場,將根據消費者的選擇而劃分為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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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購買的不符合

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怎麼辦?

新標準正式實施後,將由各地制定妥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消化超標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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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買電動車,需認準“新國標”:

兩個車輪、兩個腳踏、一塊鋰電池、一個坐墊,車型在質量上(含電池)小於55kg,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電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W,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的電動自行車即是符合“新規”的。

電動車新規來了,4月15日起,電動車不是你想騎就能騎!

4月15日起,新規實施後,公安交警部門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新標準

依法嚴查電動車無牌上路、闖紅燈、越線停車、逆向行駛、佔用機動車道行駛、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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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管理將越來越規範

遼陽的老司機們

一定要注意及時備案登記

注意交通規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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