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定哥持冒名假证开车 却难逃交警“火眼金睛”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是证明驾驶人驾驶资格的证件,在实际在生活中,驾驶证有时候还能起到身份证件的作用。而在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涉及驾驶证的往往都非常严重,处罚力度也很严强。近期,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和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要求,柳园高速公路大队组织开展“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牌涉证类交通违法行为,然而在这样的高压环境中,却依然有人铤而走险。

淡定哥持冒名假证开车   却难逃交警“火眼金睛”

王某红与所驾驶车辆

2019年4月13日9时45分许,柳园高速公路大队执勤人员在对一辆号牌为新A***S6的白色吉利牌小型客车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所持驾驶证有多处伪造嫌疑,驾驶证显示驾驶人名为曹某选,民警遂利用警务终端对其进行人脸识别,发现从该驾驶员人脸特征所匹配出的人员姓名中没有一个叫曹某选的,民警马上意识到驾驶员并不叫曹某选,而此刻该驾驶人依然淡定地与民警周旋。在民警晓之以法,动之以理后,该驾驶员终于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原来,该驾驶员名叫王某红,自己没有驾驶证,其出示的驾驶证是其在新疆买的,并冒用自己朋友曹某选的名字,附上自己的照片,用来驾驶车辆。民警利用移动警务终端核实了王某红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两个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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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红所持假驾驶证

随后,民警将王某红带回大队进行处理,王某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由于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已涉及刑事犯罪,柳园高速公路大队对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交通违法行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后,经请示瓜州县公安局后,将案件移送柳园公安检查站进行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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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交柳园公安检查站进一步侦办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各类高科技手段已充分应用到公安交管部门,为交通警察执法执勤带来了极大便利,也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严格震慑。在今后的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大队将继续加大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高科技作战平台,对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研判、对嫌疑车辆布控拦截,对违法人员进行严格处罚,营造严管严打的高压氛围,使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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