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 “套路贷”涉黑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扫黑除恶】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 “套路贷”涉黑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扫黑除恶】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 “套路贷”涉黑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4月11日,根据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依法对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李某等26人“套路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自2010年以来, 该组织为攫取暴利,以“理财咨询信息服务部”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等为诱饵,诱骗急需借贷的弱势人群前来借款,继而以各种理由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贷”协议、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收条等虚假凭证,向众多被害人非法放贷,在被害人逾期后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2017年,该组织又成立专门的讨债公司,承接小贷公司逾期客户催收和民间借款催款业务,采用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殴打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假借“平账”等名目虚增债务,收取高额逾期费,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自2010年至案发,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70余起,通过违法犯罪手段非法获利至少200万元。

【扫黑除恶】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 “套路贷”涉黑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审核 陶 俊 吴荧

【扫黑除恶】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 “套路贷”涉黑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主办/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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