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方發律師函訴B站侵權 B站回覆“相信法律自有公斷”

著名歌手蔡徐坤的工作人員在知名彈幕網站——B站(BiliBili)看到關於疑似自己藝人的侵權內容,於是委託傷害正策律師事務所向後者發送了律師函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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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工作室發文

蔡徐坤工作室認為B站存在大量嚴重侵犯自家藝人權利的相關內容,而且沒有被及時清理,B站上關於蔡徐坤的內容“存在故意誹謗,濫用肖像,還使用了諸多的侮辱性詞彙”。蔡徐坤的表演視頻素材經過了惡意的剪輯,導致對藝人形象造成了極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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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方認為B站管理者有責任“對網站上存在的內容盡到合理的注意和審查義務,防止侵權和犯罪行為的發生”。他們要求B站“立即刪除上述侵權內容並斷開侵權內容的鏈接”,並且要求B站“應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對本函未列明的其他侵權信息,亦應主動採取積極技術措施,永久刪除並屏蔽阻斷侵權內容”。

B站在收到律師函之後的幾天,發佈了對此的回應。

蔡徐坤方發律師函訴B站侵權 B站回覆“相信法律自有公斷”

B站回應

B站官方發文:律師函經熱心網友轉發後已收悉,蔡徐坤先生的感受我們很關注。B站一直重視保護公民的隱私權、名譽權,法律的問題交給專業人士處理,相信法律自有公斷。

而且B站還附上一篇【人民網——看輿論監督中“公眾人物”的名譽權問題】,這篇文章基本上代表了B站對所謂侵權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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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附文內容

在B站所附上的鏈接文章中,一段比較重要的內容是這樣的:公眾人物的名譽權和一般公民的名譽權問題要區分開,新聞媒體在報道與公眾人物有關的公共事件時,該公眾人物對報道可能對其名譽造成的輕微損害應該予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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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

從回應中看,B站的第一句“律師函經熱心網友轉發後已收悉”。似乎公司並沒有收到律師函,反而是依靠熱心網友的轉發後才發現有這麼一回事。大家都知道,律師函按照正常流程應該發給被告。就像一個人寫信給朋友,但是卻不放到郵筒裡去,那麼這封信就幾乎不會被朋友看到。不知道為什麼蔡徐坤方的工作人員為什麼犯了這麼低級的一個錯誤,還是覺得在社交媒體發了就算髮律師函了?

蔡徐坤方發律師函訴B站侵權 B站回覆“相信法律自有公斷”

回應的後半部分,B站表示自己並不存在侵權。“法律的問題交給專業人士處理”,又讓人想起B站沒有收到蔡徐坤工作室委託的律師所沒有發送律師函的事情。如果沒把律師函發給B站的話,這個律師事務所可是有些不專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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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表示公眾人物的名譽權和一般人不同,公眾人物要承受輕微的侵害,這個說法,大家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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