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區人民法院:搶劫勒索他人財物 掃黑除惡不遺餘力

花溪區人民法院:搶劫勒索他人財物 掃黑除惡不遺餘力

4月12日下午,花溪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王某某(未成年)、周濤等七人組成的惡勢力集團搶劫、敲詐勒索案進行宣判,七名被告人按照各自的犯罪行為分別獲刑。

被告人王某某、周濤等七名被告人相互糾集,逐漸形成以王某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在貴陽市花溪區、經開區、觀山湖區範圍內多次以賣淫為幌子,對被害人實施搶劫、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短短一個月時間內便作案十餘起,氣焰囂張,在社會上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經審理後,花溪法院認為該惡勢力集團盤踞在一定區域內,為非作惡,欺壓百姓,依法應當予以懲處,根據查明的犯罪事實,對各被告人判處相應刑罰,有力地震懾了轄區內的黑惡勢力。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花溪法院堅持以高站位、高標準、高要求,圍繞政治站位、依法嚴懲、組織建設、深挖徹查、綜合治理、組織領導六個方面展工作,對轄區內的黑惡勢力,出現一起懲處一起,絕不姑息縱容。在中央督導組進駐貴州省後,花溪法院嚴格按照督導內容及方式,積極改進自身掃黑除惡工作方式,加強對黑惡勢力案件辦理相關文件的學習,準確把握裁判尺度,力爭將涉黑涉惡案件辦成鐵案。下一步,花溪法院將在建章立制、綜合治理方面持續發力,通過對具體黑惡案件的審理,發現社會管理制度中的漏洞,及時發出司法建議,從根本上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花溪法院共受理涉惡案件12件57人,現已審結11件46人(涉惡犯罪集團9件41人,涉惡犯罪團伙2件5人),其中重刑人數21人,判處財產刑95.6萬元。


花溪區人民法院:搶劫勒索他人財物 掃黑除惡不遺餘力

花溪區人民法院簡介:

花溪區人民法院在中共花溪區委的領導下,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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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區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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