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男子潛入工地墜亡,妻子目睹這幕卻起訴工地!法院:無責!

身患重病的男子梁某從外地來京看病,潛入一處建築工地,墜樓身亡。梁某的母親和妻兒認為建築工地疏於監管、缺乏完備安全防範措施是導致梁某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因此將建築公司告上法院,索賠171萬餘元。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法院認定梁某自己未注意安全,建築公司沒有過錯或過失,與梁某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駁回了死者家屬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也已維持該判決。

去年6月28日 一早,朝陽區一建築工地發生墜樓事件,一名男子從施工樓6層墜樓身亡。工人王師傅當時正在工棚,忽然聽見一聲巨響,王師傅回頭一看,一名男子已經躺在地上。他趕緊打電話報警並叫來急救車。

死者的妻子龐女士目睹了丈夫墜樓的一幕。龐女士說,她陪丈夫梁某從外地來京看病,本來事發當日一早,他們都買好了車票要回老家了。丈夫突然說去買藥,此後就再沒回來,打電話也聯繫不上。正在這時,龐女士接到丈夫同學的電話,說他正在火車站附近的一處工地。龐女士趕到現場時已經為時晚矣。

民警勘查後排除了刑事嫌疑,並確定梁某符合高墜致創傷性休克死亡。在梁某墜樓的平臺上,警方還發現了4枚菸蒂和一次性打火機,說明梁某在此停留過一段時間。

事發後,梁某的母親和妻兒將梁某的死亡歸咎於建築公司疏於監管、缺乏完備的安全防範措施、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他們認為,如果當時有人嚴格值守阻止梁某進入,或者樓內平臺有圍擋,梁某就不會不慎失足墜樓。於是,他們起訴建築公司,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171萬餘元。

患病男子潜入工地坠亡,妻子目睹这幕却起诉工地!法院:无责!

建築公司當庭表示,梁某的死亡並非因為建設工地的安全原因所致。首先,工地設置了封閉的圍牆,進出工地只有一處大門,並由專門人員看守,梁某身為成年人,非法進入施工現場,闖入封閉的主樓,主觀上是故意的,損害後果也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其次,梁某身患絕症,來京看病,還給他人發過遺書,無法排除其行為是自殺的合理懷疑。建築公司自認為已經盡到安全義務,不存在任何過錯,也無法通過合理的注意預見此事發生,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建築工地並非從事經營活動的公共場所,且工地四周建有圍牆,梁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知曉,對於建築工地,未經管理人許可,不得隨意進入;事發時間為早上,也不存在梁某因無法辨認方向而誤入建築工地的可能。建築工地是否有人值守,並不必然導致梁某死亡。

而且,梁某墜樓的平臺裝有由三根鐵管組成的圍擋欄杆,且與平臺外沿有一定的距離。梁某自己未注意安全,主動穿越護欄,並且在平臺停留較長時間。

因此,法院認定,建築公司既不具有侵權的故意或過失,也不存在過錯,與梁某的死亡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判決駁回了梁某親屬的索賠請求。梁某家屬對此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近日已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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