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重点整治“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4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石家庄市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将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从4月份开始至11月份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如涉及到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岗位处罚。

石家庄重点整治“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此次整治重点包括: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石家庄市要求县(市、区)教育局每学期召开一次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所有中小学校长和具体负责人参加,建立举报平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中小学校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并列为新入职教师上岗前的规定动作。

县(市、区)教育局对所属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局长是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对本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负监管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是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要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

(燕赵都市报 记者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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