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徵集以楊鵬程為首的黑惡犯罪集團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近期,根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統一部署,怒江州監察委與怒江州公安局聯合辦案,成功打掉了以楊鵬程、楊鵬彪等人為首的涉黑犯罪集團,抓獲多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該涉黑犯罪集團多年以來盤踞在蘭坪縣境內,通過把持基層政權、行賄、拉攏、腐蝕公職人員,壟斷礦山資源、侵佔集體財產等方式,長期實施強迫交易、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並以此獲取非法利益,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嚴重危害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和法治權威。

為徹底查清楊鵬程、楊鵬彪等人涉黑犯罪集團全部違法犯罪事實,肅清社會毒瘤、淨化社會環境,現面向社會各界徵集有關該涉黑犯罪集團違法犯罪線索及“保護傘”、“關係網”線索,請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相關受害人、知情人積極主動檢舉揭發、提供線索。凡提供與該涉黑犯罪集團有關的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將按照《雲南省公安機關群眾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獎勵辦法》給予5000元至10萬元獎勵,並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人身財產安全。對隱瞞、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及為其提供便利條件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干擾證人作證及對舉報人、證人實施打擊報復的,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同時,公安機關敦促與該涉黑犯罪集團相關的人員,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特此通告

舉報電話:0886-3219266

來信地址:雲南省怒江州六庫鎮新城區碧江路州公安局大樓 (怒江州公安局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辦公室)

郵政編碼:673199

舉報聯繫人:鄭警官 聯繫電話:13988641857

趙警官 聯繫電話:13988694076

怒江州公安局

2019年4月10日

附1:已到案人員基本情況(11人)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楊鵬程,男,1969年11月27日生,戶籍地址:雲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蘭坪縣金頂鎮金鳳村委會鳳翔組。2019年1月6日被怒江州監察委留置審查。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楊鵬彪,男,1970 年 04 月 01 日生,戶籍地址:雲南省怒江州蘭坪縣玉泉社區。2019年3月10日主動到案,2019年3月11日被怒江州公安局刑事拘留。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李新,男,1964 年 10 月 14 日生,戶籍地址:雲南省麗江市永勝縣期納鎮清水村委會。2019年2月27日被怒江州檢察院批捕。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楊德勝,男,1982 年 08 月 17 日生,戶籍地址:雲南省怒江州蘭坪縣金頂鎮金龍村委會。2019年2月27日被怒江州檢察院批捕。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羊曉鋒,男,1982 年 03 月 21 日,戶籍地址:雲南省怒江州蘭坪縣金頂鎮大龍村委會。2019年4月2日被怒江州公安局取保候審。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羊雲紅,男,1983 年 02 月 17 日生,戶籍地址:雲南省怒江州蘭坪縣金頂鎮文興社區老街小區。2019年3月7日被怒江州公安局刑事拘留。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高春紅,男,1976 年 07 月 01 日生,戶籍地址:雲南省怒江州蘭坪縣金頂鎮金鳳村委會。2019年3月7日被怒江州公安局刑事拘留。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李建勤,男,1968 年 05 月 20 日生,戶籍地址:雲南省怒江州蘭坪縣金頂鎮金鳳村委會。2019年3月24日被怒江州公安局刑事拘留。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高長立,男,1974 年 01 月 18 日生,戶籍地址:雲南省怒江州蘭坪縣金頂鎮金鳳村委會。2019年3月7日被怒江州公安局刑事拘留。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趙舟,男,1979 年 05 月 30 日生,戶籍地址:雲南省怒江州蘭坪縣城區團結路朝陽小區。2019年3月23日被怒江州檢察院批捕。

公开征集以杨鹏程为首的黑恶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李子華,男,1978 年 06 月 26 日生,戶籍地址:雲南省怒江州蘭坪縣金頂鎮金龍村委會,2019年3月23日被怒江州檢察院批捕。

附2:《雲南省公安機關群眾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獎勵辦法》

為充分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黑惡勢力犯罪,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切實維護我省社會治安秩序穩定,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統一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 獎勵對象

向雲南省公安機關舉報本省範圍內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緝捕公開懸賞在逃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符合本辦法規定獎勵條件的中國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由省公安廳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予以獎勵。

二、 獎勵原則和條件

(一)舉報獎勵的原則。

1.舉報獎勵原則限於實名舉報。對於匿名舉報的,在破案後能夠聯繫到舉報人,且舉報人願意領獎的,應當給予獎勵。

2.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別舉報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舉報時間以《雲南省群眾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登記表》登記的時間為準;多人舉報但是舉報內容有重大區別,對於案件查處確有不同幫助的,酌情分別給予獎勵。

3.兩人以上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獎金由舉報人協商分配。

4.同一舉報人在多地多部門舉報同一犯罪線索的,不重複獎勵。

5.同一舉報人舉報的同一犯罪線索,同時符合本辦法和其他舉報獎勵辦法規定的獎勵情形的,按照最高獎勵標準予以獎勵。

6.同一舉報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別發揮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的獎勵標準予以獎勵。

7.對公開懸賞緝捕涉黑涉惡的犯罪嫌疑人,以發揮作用程度,按每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實施獎勵。

(二)舉報獎勵的條件。

舉報黑惡勢力犯罪,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如有證據材料,一併提供);

2.舉報內容未被公安機關掌握,或者公安機關雖已掌握,但是舉報人反映的內容更為具體詳實且在偵破案件、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緝捕公開懸賞在逃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3.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並據此偵破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成功抓獲公開懸賞在逃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

三、舉報範圍

聚焦黑惡勢力犯罪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把打擊鋒芒始終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一)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二)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四)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五)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本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六)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七)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八)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九)專門實施“套路貸”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十)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十一)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十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十三)以境外賭場為依託,實施“套路綁”,綁架或拘禁中國公民進行敲、詐、搶等犯罪行為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十四)有組織的跨境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和槍支彈藥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十五)有組織跨境走私護私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十六)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十七)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違法犯罪線索;

(十八)其他黑惡勢力犯罪線索。

四、獎勵標準

群眾舉報的線索,經查證屬實,按以下標準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一)舉報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5000元至10萬元人民幣。

(二)舉報惡勢力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惡勢力犯罪集團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3000元至5萬元人民幣。

(三)舉報惡勢力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以惡勢力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獎勵3000至1萬元人民幣。

(四)舉報境外黑社會組織成員在我省犯罪案件線索,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獎勵2萬元人民幣。

(五)舉報黑惡勢力“保護傘”線索,有關人員被以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或者受賄罪等批准逮捕的,獎勵5000元至2萬元人民幣。

(六)舉報公開懸賞緝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首者,公安機關查證屬實每抓獲一名,獎勵2萬元人民幣;協助每抓獲一名黑社會性質組織積極參與者、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的,獎勵1萬元人民幣。

五、附則

(一)各地州(市)公安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的舉報獎勵辦法。各級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完善舉報記錄、立案查處、獎勵申請、獎勵通知、獎勵領取等制度。

(二)公安機關負責舉報獎勵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信息、舉報線索內容和獎勵數額等情況。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三)舉報獎勵程序按照《雲南省公安機關群眾舉報黑惡勢力犯罪獎勵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四)外國人(含無國籍人)、港澳臺胞、華僑舉報我省範圍內黑惡勢力犯罪的,參照本辦法執行。本辦法適用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期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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