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時順走4家店內手機 4小時後“十一進宮”嫌犯在高速路口被抓

2小时顺走4家店内手机 4小时后“十一进宫”嫌犯在高速路口被抓

2小时顺走4家店内手机 4小时后“十一进宫”嫌犯在高速路口被抓
2小时顺走4家店内手机 4小时后“十一进宫”嫌犯在高速路口被抓

2個小時內,天台城區內有4家臨街店鋪裡的手機接連被盜。天台警方快速出擊,不到4小時就成功抓獲盜竊嫌犯,全數追回被盜的手機。4月6日,有過10次因盜竊、搶奪被判過刑的貴州籍男子張某海,又因涉嫌盜竊罪被天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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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12時53分許,天台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城區某餐館老闆張女士的報警,稱其進了一趟廚房馬上即回收銀臺,卻發現放在了收銀臺上的一部用於收錢用途的手機被盜了。

辦案民警仔細查看了店鋪附近的視頻監控,監控顯示:在張女士進廚房的這段時間,有一名年約30多歲、身穿牛仔褲的男子進入過張女士的餐館後,馬上就溜出了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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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民警有條不紊地對此案進行偵查時,在隨後不到2個小時的時間內,民警又接到城區又有3家臨街店鋪老闆的報警,警情出奇的一致,均是放在收銀臺上的手機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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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馬上趕赴現場走訪調查,調取了案發現場一帶的監控錄像。通過大量的偵查工作,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張某海,並進一步確定了張某海的逃跑方向。當天晚上19時50分許,在天台高速公路入口處附近,正準備攔車逃離天台的嫌犯張某海被民警攔下,死死在摁在地上。在張某海的身上,民警起獲了張某海當天下午剛剛盜得的、還沒捂熱的4部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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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張某海1985年出生,貴州遵義人。據瞭解,2004年以來,張某海曾因盜竊罪、搶奪罪被判刑10次,2018年才刑滿出獄。在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海對其當天下午盜竊手機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警方提醒:

貴重物品請隨身保管,切勿在公共場所隨意放置。經營者用於收銀用途的手機等物品最好要隨身保管,做到人走物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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