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驾
不少驾驶人仍存在侥幸心理
摩托车、私家车甚至营运型车辆酒驾
随心所欲以为不会被抓
有些驾驶人喜欢狡辩:
“我今天没有喝酒,我昨天喝的…”
“我感冒了,喝了点藿香正气水…”
还有些驾驶人被查到酒驾
企图不检测,全身都是戏
耍赖、撒谎、装听不懂普通话
各种“花式”的吹气
使出各种“雷人”理由耍赖不签字……
然而
这!
些!
都!
无!
用!
当然还有
法律链接
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于2013年12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此有针对性规定: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一个人呼气检测达到醉驾标准,但是在血液检测之前跑掉,那么,呼气检测结果将成为醉驾的依据;如果在呼气或血液检测前又饮酒以图混淆视听,则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作为是否醉驾的依据。
法律上对逃避酒驾处罚的各种可能性均已堵死,所以,就不要往枪口上撞了!
为了警示社会,格尔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2019年第一季度查处的醉酒驾驶人员进行实名通报,希望能够让那些无视交通安全的人醒!!!
希望这里 没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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