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公益捐赠箱的衣服都敢偷 三男子被判刑

爱心公益捐赠箱的衣服都敢偷  三男子被判刑

爱心市民把旧衣物投入公益捐赠箱内,不过,却有人将它偷走。

日前,晋江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这起案件,被告人孔某等三人犯盗窃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四个月又二十天,并处罚金不等的刑罚。

据悉,此案是自2018年10月26日我国刑事诉讼法首次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晋江法院适用该制度审结的首起案件。

晋江市检察院指控,2018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孔某、李某、钱某三人经预谋,分别到晋江市梅岭、青阳、罗山等地盗窃10个公益捐赠箱内的旧衣物。次日,公安机关在晋江市灵源街道抓获孔某、李某、钱某,并从三被告人处分别扣押旧衣物74公斤、77.5公斤斤、81公斤。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孔某、李某、钱某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考虑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不持异议,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此外,三被告人均如实供述其罪行,愿意接受处罚,结合该案事实、罪名、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林雅思 尤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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