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40亿元。

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有效期自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和2018年4月17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40亿元,目前已使用0亿元,本次使用40亿元,累计使用40亿元,剩0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债务人按照主合同应当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当支付的罚息、复利、赔偿金、违约金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审计费、仲裁/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电讯费等)。保证合同期限为8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公司子公司项目开发,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亿元,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61.71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9.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53.1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4.4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0%。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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