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森林火災預防)

1、“森林防火”的含意是什麼?

答: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

2、森林撲火工作實行什麼原則?

答:森林撲火工作實行發動群眾與專業隊伍相結合的原則。林區所有單位都應當建立群眾撲火隊,並注意加強訓練,提高素質;國營林場還必須組織專業撲火隊。

3、森林防火期內,林區用火有什麼規定?

答: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嚴格申請批准手續,並領取《野外用火許可證》。

4、經批准的用火單位和個人,在用火時必須做到“五不燒”指什麼?

答:防火路不合格不燒;防火人員及撲火工具未到位不燒;天氣乾燥三級風以上不燒;上山火不燒;四級(含四級)以上天氣不燒。

5、進入林區必須做到“五不準”指什麼?

答:不準在林區內亂扔菸蒂、火柴梗;不準在林區風燃放爆竹、焰火;不準在林區內燒火驅獸;不準在林區內燒火取暖、燒烤食物;不準在林區內玩火取樂。

6、森林火險等級是怎樣劃分的?

答:森林火險等級分為五級。一級為難以燃燒的天氣可以進行用火;二級為不易燃燒的天氣,可以進行用火,但出可能走火;三級為能夠燃燒的天氣,要控制用火;四級為容易燃燒的高火險天氣,林區應停止用火;五級為極易燃燒的最高等級火險天氣,要嚴禁一切裡外用火。

7、什麼是森林防火期?浙江省的森林防火期規定在什麼時間?

答:一般把森林容易發生火災的季節,規定為森林防火期。根據氣候特點和森林火災的發生規律,浙江省劃定每年的11月1日到第二年的4月30日為森林防火期。

8、撲救森林火災不能組織哪些人上山撲火?

答:老人、婦女、中小學生、兒童及身殘體弱者。

9、森林燃燒必須具備哪三個條件?

答:可燃物、氧氣和一定的溫度。

10、森林中的可燃物是指哪些?

答:森林中的喬木、灌木、雜草、蕨類、苔蘚、地衣、枯立木、腐朽木、枯枝落葉以及地下層的腐殖質、泥炭等,均屬可燃物。

11、發生森林火災的主要因素是什麼?

答:在可燃物和天氣條件都有利於森林燃燒的條件下,火源是發生森林火災的主要因素。

12、森林火災按照其燃燒部位、蔓延速度和危害程度不同,可分為哪三類?

答:可分為地表火、樹冠火和地下火三類。

13、什麼是地表火?地表火對森林的危害程度如何?

答:地表火又叫地面火,指沿林地面擴展蔓延,燒燬地被物的火。地表火能燒燬地表1.5米以下的幼苗、幼樹、灌木,燒傷喬木樹幹基部的樹皮表層以及靠近地面的根系。林木受害後,能使長勢減弱,容易引起病蟲害的大量發生,嚴重影響林木的生長,木材材質變劣,有時甚至造成大片森林枯死。

14、什麼是樹冠火?樹冠火對森林的危害程度如何?

答:地表火遇強風或遇針葉幼樹群、枯立木或低垂樹枝等,火焰燒至樹冠上部,並沿著順風迅速擴展,而成為樹冠火。樹冠火經常與地表火同時發生,燒遍整個林分的地表的樹冠,對森林的破壞性大,撲救比較困難。遇到此類火,一般不打,而是使用隔離帶。

15、影響森林火災的地形因素有哪些?

答:有坡向、坡度和海拔高度等。

16、什麼叫“衝火”?什麼叫“坐火”?

答:林火從山下向山上蔓延,速度快,稱為“衝火”。火苗由山上向山下蔓延,速度慢,稱為“坐火”。

17、山地林火有什麼特點?

答:在山地條件下,衝火,特別是陽坡的衝火,火勢猛烈,蔓延迅速,不易撲救;而坐火。其火勢弱,有利於撲救。

18、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是什麼?

答: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必須以“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爭分奪秒地將林火消滅在初發階段。

19、撲火的方法有哪兩種?

答:撲救森林火災一般採用直接滅火和隔離帶滅火兩種方法相結合的滅火方法。直接滅火常採用的方法是撲火人員使用手中的工具沿火線直接打滅火。間接滅火法,是遇猛烈的地表火或樹冠火人力無法接近撲打時採用的,以劈火路斬斷火源的方式達到滅火目的。

20、撲打山火的基本要領是什麼?

答:撲打山火時,兩腳要站到火燒跡地內側邊緣內另一腳在邊緣外,使用撲火工具要向火燒跡地斜向裡打,呈40-60度的角度。

拍打時要一打一拖,切勿直上直下撲打,以免濺起火星,擴大燃燒點。拍打時要做到重打輕抬,快打慢抬,邊打邊進。

火勢弱時可單人撲打,火勢較強時,要組織小組幾個人同時撲打一點,同時、起同落,打滅火後一同前進。

打滅火時,要沿火線逐段撲打,絕不可脫離火線去打內線火,更不能跑到火烽前方進行阻攔或撲打,尤其是撲打草塘火和逆風火時,更要注意安全。

21、要撲救林火中,怎樣做到既撲滅火災,又不傷亡人員?

答:撲打火線中,嚴禁迎火頭撲打;不要在下風口撲打;不要在火線前面撲打;撲打下山火時,要注意風向變化時下山火變為上山火,防止被火捲入燒傷。清理火場時,要注意燒焦傾斜“樹掛”、倒木突然落倒傷人,特別是防止掉入“火坑”,發生燒傷。

22、對不服從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或者延誤撲火時機影響撲火救災的,應給予何種行政處罰?

答:有上述行為的,要處於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

23、怎樣進行森林火災調查?

答:發生森林火災後,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 面積和蓄積,撲救情況、物資消耗、其他經濟損失、人身傷亡以及對

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進行調查,記入檔案。

24、撲火費用如何支付?

答:(一)個人參加撲救林地火災期間的工資、差旅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二)撲火期間消耗的其他費用,由火災肇事單位支付;火災原因不清的,由起火林地的管理單位支付;無肇事單位或起火林地的管理單位無力支付的,由山守號生地的人民政府支付。

25、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有什麼規定?

答:凡接到林地火災撲救命令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限定時 間內趕赴指定地點,進行撲救。嚴禁組織動員未成年人和孕婦、殘疾 人參加林火撲火。

26、森林火警、火災是如何區分的?

答: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一公頃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公頃以上不足一百公頃的;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百公頃以上不足一千公頃的;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千公頃以上的。

27、撲火中常見的人身傷害事故有幾種?

答:(一)被火直接燒傷燒死。主要發生在撲火人員身處險地, 來不及撤離。從實驗數據來看,火的溫度達到800—1000~C,人只能生存7.5秒一18秒。

(二)窒息傷亡。一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或死亡,當空氣中的一氧化碳含量達到1%以上,身體較弱者1分鐘即可死亡,身體較強者2分鐘即會死亡。二是在火的前方,吸入高溫氣流後,咽喉產出水腫堵死氣管死亡。

(三)摔傷摔死。主要是因在撲火中,因斷木、滾石砸傷,或因落崖摔傷摔死。

(四) 因違反操作規程傷亡。在撲火中,使用鐵鍬、耙子等工具時,沒有保持一定的距離而產生相互碰撞,或使用滅火彈不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28、怎樣控制生產性火源?

答:生產性火源包括燒荒、燒墾、放炮採石等用火。控制這些火源,主要是嚴格執行野外生產性用火審批制定。森林防火重點期嚴格控制生產性用火,凡因生產需用火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按規定權限經過當地政府或森林防火辦事機構的批准,嚴格遵守“六不燒”規定,即領導不在場不燒;久旱無雨不燒;三級以上風不燒;沒開好防火線不燒;沒組織好撲火人員不燒;沒準備好撲火工具不燒。

29、我國森林防火的方針是什麼?

答:我國森林防火的方針是“預防為主,積極消滅”。預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和關鍵,消滅是被動手段,挽救措施。只有把預防工作搞好了,才有可能不發生火災或少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必須採取積極措施將其消滅。因此,在森林防火各項工作措施中,我們必須做到兩手同時抓,一手抓預防,一手抓撲救,兩手都要硬。

30、撲救森林火災的戰略有哪幾種?

答: (一) 劃分戰略滅火地帶。根據火災威脅程度不同,劃分為主、次滅火地帶。在火場附近五天然和人為防火障礙物,火勢可以自由蔓延,這是滅火的主要戰略地帶。在火場邊界外有天然和人工防火障礙物,火勢不易擴大,當火勢蔓延到防火障礙物是,火會自然熄滅。這是滅火地次要地帶。先滅主要地帶的火,後集中消滅次要地帶的火。

(二) 先控制火災蔓延,後消滅餘火。

(三) 打防結合,以打為主。在火勢較猛烈的情況下,應在火發展的主要方向的適當地方開設防火線,並撲打火翼側,防止火災擴展蔓延。

(四) 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火勢是在不斷變化之二中的,撲火指揮遠要縱觀全局,重點部位重點部防,危險地帶重點看守,抓住撲火的有利時機,集中優勢力量撲火頭,一舉將火消滅。

(五) 犧牲局部,保存全局。為了更好地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火勢猛烈,人力不足的情況下i採取犧牲局部,保護全局的措施是必要的。保護重點和秩序是:先人後物,先重點林區後一般林區;如果火災危及到林子和歷史文物時,應保護文物後保護林子。

(六) 安全第一。撲火時一項艱苦的工作,緊張的行動,往往會忙中出錯,亂中出事。撲火時,特別是在大風天撲火,要隨時注意火的變化,避免被火圍困和人身傷亡。在火場範圍大、撲火時間長的過程中,各級指揮員要從安全第一齣發,嚴格要求,嚴格紀律,切實做到安全打火。

31、撲滅森林火災有哪三個途徑 ?

答:(一)散熱降溫,使燃燒可燃物的溫度降到燃點以下而熄滅,主要採取冷水噴灑可燃物物質,吸收熱量,降低溫度,冷卻降溫到燃點以下而熄滅;用溼土覆蓋燃燒物質,也可達到冷卻降溫的效果。

(二)隔離熱源(火源),使燃燒的可燃物與未燃燒可燃物隔離,破壞火的傳導作用,達到滅火目的。為了切斷熱源(火源),通常採用開防火線、防火溝,砌防火牆,設防火林帶,噴灑化學滅火劑等方法,達到隔離熱源(火源)的目的。

(三)斷絕或減少森林燃燒所需要的氧氣,使其窒息熄滅。主要採用撲火工具直接撲打滅火、用沙土覆蓋滅火、用化學劑稀釋燃燒所需要氧氣滅火,就會使可燃物與空氣形成短暫隔絕狀態而窒息。這種方法僅適用於初發火災,當火災蔓延擴展後,需要隔絕的空間過大,投工多,效果差。

32、脫險自救方法有哪些 ?

答:(一)退入安全區。撲火對(組)在撲火時,要觀察火場變化,萬一出現飛火和氣旋時,組織撲火人員進入火燒跡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區。

(二)按規範點火自救。要統一指揮,選擇在比較平坦的地方,一邊點順風火,一邊打兩側的火,一邊跟著火頭方向前進,進入到點火自救產生的火燒跡地內避火。

(三)按規範府臥避險。發生危險時,應就近選擇植被少的地方臥倒,腳朝火衝來的方向,扒開浮土直到見著溼土,八臉放進小坑裡面,用衣服包住頭,雙手放在身體正面。

(四)按規範迎風突圍。當風向突變,火掉頭時,指揮員要果斷下達突圍命令,隊員自己要當機立斷,選擇草較小、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頭,憋住一口氣,迎火猛衝突圍。人在7.5秒內應當可以突圍。千萬不能與火賽跑,只能對著火衝。

33、撲火時應如何強化安全措施 ?

答:(一)指派有撲火經驗的同志擔任前線指揮員。

(二)臨時組織的撲火人員,必須指定區段和小組負責人。

(三)明確撲火紀律和安全事項。

(四)檢查撲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撲火服十分寬鬆,阻燃。

(五)加強火情偵察,組織好火場通信、救護和後勤保障。

(六)選定進退路線和安全區。

(七)從火尾入場撲火,沿著火的倆翼火線撲打。

(八)不要直接迎風打火頭,不要打上山火頭,不要在懸崖、陡坡和破碎地形處打火,不要在大風天氣下、烈火條件下直接撲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處撲火。

(九)正確使用撲火機具。

34.常用的撲火戰術有哪些?

答:(一)“單點突破,長線對進突擊”戰術。撲火隊從某一個地點突入火線,兵分兩路,進行一點兩面作戰,最後合圍。這種戰術選擇突破點是關鍵,一般是選擇接近主要火頭的側翼突入,火勢較強的一側重大配置兵力,火勢較弱的一側少量布兵力。這種戰術的特點是:突破點少,只有一個撲火隊連續撲打的火險和火勢突變可能性小的情況下采用,但由於撲火隊能力有限,大面積火場不宜採用。

(二)多點突破,分擊合圍戰術。這是一種快速分割滅火的實用戰術。實施時,若干個撲火小隊(組),選擇兩個以上的突破口,然後分別進行“一點兩面”作戰,各突破口之間相互形成分擊合圍態勢,使整個火場分割成若干個地段,將火迅速撲滅。這種戰術的特點是:突破口多,使用兵力多,全線展開,每個撲火隊(組)間的戰線短,撲火效率高,是撲火隊常用戰術。

(三)四面包圍,全線突擊戰術。這種戰術是以足夠的兵力撲打初發火、小面積火時的實用戰術。主要時採用全線用兵,四面圍殲的辦法撲火,既撲打火頭、又兼顧全局,一鼓作氣撲滅火災。蔓延強烈的一側兵力多於較弱的一側,順風火的兵力多於逆風火和側風火,上山火的兵力多於下山火。

(四)一次衝擊,全線控制戰術。這種時將全部兵力部署的火線的一側或兩側,採用一個撲火層次,全力撲打明火,暫不清理餘火,也不留後續部隊和清理火場隊伍,力求在短暫時間內消滅明火,以控制火場局勢,然後再組織消滅殘餘火。“一次衝擊”的距離一般荒坡400-500米,危險地段150-200米,有林地500米左右。這種戰術多半用在火危及到居民區、重要設施時,會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威脅時使用。

35、森林火災有哪些危險和後果?

答:(一)森林火災不僅能燒死許多樹木,降低林分密度,破壞森林結構;同時還引起樹種演替,由低價值的樹種、灌叢、雜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價值。

(二)由於森林燒燬,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養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將引起水澇、乾旱、泥石流、滑坡、風沙等其他自然災害發生。

(三)被火燒傷的林木,生長衰退,為森林病蟲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環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災後,促使森林環境發生急劇變化,使天氣、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態受到干擾,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幾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復。

(四)森林火災能燒燬林區各種生產設施和建築物,威脅森林附近的村鎮及危及林區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森林火災能燒死並驅走珍貴的禽獸。森林火災發生時還會產生大量煙霧,汙染空氣環境。此外,撲救森林火災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影響工農業生產。有時還造成人身傷亡,影響社會的安定。

36、預防森林火災的主要措施?

答:(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機構。??《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要組織有關部門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森林火災綜合治理。以《森林防火條例》為依據,以“抓基層、抓基礎”為重點,以抓具體措施為突破口,深入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不斷改革、不斷創新,建立“立足基層、立足基礎,鄉自為戰、村自為戰,群防群治、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機制。

主要內容是:1、加強宣傳教育。2、強化野外火源管理。3、加快防火工程建設。4、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5、加強指揮調度。6、強化監督檢查。7、森林火災善後處理。

37、撲滅森林火災基本原理和方法有哪些?

答:在撲滅森林火災時,只要控制住發生火災的任何一因素,都能使火熄滅。

原理:1、低可燃物的溫度,低於燃點以下。2、阻隔可燃物,破壞連續燃燒的條件。3、使可燃物與空(氧)氣隔絕。

基本方法:

1.冷確法

在燃燒的可燃物上灑水、化學藥劑或溼土用來降低熱量,讓可燃物溫度降到燃點以下,使火熄滅。

2.隔離法

採取阻隔的手段,使火與可燃物分離、使已燃的物質與未燃的物質分隔。一般採取在可燃物上面噴灑化學藥劑,或用人工撲打、機翻生土帶、採用高速風力、提前火燒、適度爆破等辦法開設防火線(帶)等,使火與可燃物、已燃燒的可燃物與未燃燒的可燃物分隔。同時通過向已燃燒的可燃物灑水或藥劑,也能增加可燃物的耐火性和難燃性。

3.窒息法

通過隔絕空氣使空氣中的含氧率降低到14—18%以下,而使火窒息。一般採用機具撲打,用土覆蓋,灑化學藥劑,使用爆破等手段使火窒息。

38、撲火時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答: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赴指定地點,投入撲救工作。

撲救火災時要注意:1、沿著火頭側面順風撲打;2、防止樹上被燒斷的樹枝和被上方倒木滾下來砸傷;3、注意氣象變化;4、正確使用撲火工具;5、不得動員老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參加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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