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後國企出納挪用600餘萬賭博 父母買的小公寓被弄成賭窩

95後國企出納挪用600餘萬賭博 父母買的小公寓被他弄成了賭窩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李冰 鄭莉 記者 劉瀏)一名95後國企出納馬某,私自挪用公款600餘萬元用於賭博。案發後由張家港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馬某被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

1996年出生的馬某有著良好的家庭條件,畢業後成功應聘某國有企業,成為一名出納員。一次,馬某和三五好友聚餐,酒足飯飽之後,有人提議一起打麻將,這一次聚會,馬某贏了不少錢。以前,朋友相聚也會一起娛樂,但畢竟聚少離多,機會難得,現在大家都畢業了又尚未成家,有的是閒暇工夫,於是,父母在單位附近為馬某購置的小公寓,竟成了聚賭的固定場所。

馬某的賭癮越來越大,他不但參與實體賭博,還加入到網絡賭博當中。起初,他的運氣出奇好,這讓他覺得來錢很容易。在一次次的投注當中,他的底氣越來越足,籌碼越押越大。贏錢時,想贏更多;輸錢時,又想挽回。在這種心理支配下,他週而復始地陷入到了賭博“陷阱”當中無法自拔。他的工作收入根本無法滿足賭資需求,很快他把父母日常給的十幾萬元零用錢也全部輸光。自己的賭博本錢都輸光了,馬某本該就此收手,好好反思,但他仍執迷不悟,想著繼續投入賭資,試圖東山再起。他不敢告知父母,也再不敢向父母開口要錢,向朋友借錢,也不是長久之計,思來想去,他想到了自己經手的公款。此後,他便忘記了自己作為一名國企出納的職責和禁區,利用公司管理上的漏洞,在未經他人知曉和同意的情況下,陸續通過使用銀行U盾制單及審核,將一筆筆錢款從公司賬戶挪到他個人賬戶中。

但天下的賭徒殊途同歸,再多的賭資投入最終也只是打水漂。在短短8個月的時間裡,馬某先後14次將公司賬戶上的600餘萬元轉入他個人賬戶中作為賭資進行揮霍。2017年11月,該公司所屬上級單位開始調查公司的賬目狀況。得知此事,馬某便以辦業務外出為由離開辦公室,並躲在家裡當起了“鴕鳥”不去上班。在向父母攤牌之後,馬某仍未發覺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寄希望於父母籌錢退款,洗清自己。當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觸犯刑律,飽受內心掙扎後,馬某在家人的帶領下到公安機關投案。馬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其家人進行退賠。

日前,經張家港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法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對馬某判處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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