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資不抵債“手機靚號”也可查封拍賣

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以查封“虛擬財產”的方式破解執行難

“老賴”資不抵債“手機靚號”也可查封拍賣

欠錢不還,查封“老賴”其他財產仍不足以抵債,這就毫無辦法了嗎?其實,一些老賴坐擁價值不菲的“虛擬財產”,將它們變現,成為可供執行的財產,也是破解執行難的一條途徑。

4月8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獲悉,法院查封了被執行人林某名下的兩個“手機靚號”。這是該院首例以查封“虛擬財產”的方式破解執行難的新舉措。

“手機靚號”成執行突破口

今年2月,在杏花嶺區法院受理的一起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件中,法院通過對被執行人林某的銀行存款、房產、土地、證券、車輛等信息進行詳細查詢後,發現其財產不足以抵債。為更好地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案件承辦人滕傑法官在與當事人的溝通中瞭解到,被執行人林某使用的手機號碼分別為移動和電信的兩個四連號,也就是人們俗稱的“炸彈號”,具有較高價值。

法院執行局經研究後認為,被執行人所使用的手機號碼雖然是“虛擬財產”,但存在變現可能且價值不菲,可以實現申請人的部分權益,遂決定對上述兩個“炸彈號”的使用權予以查封。

隨後,執行法官前往手機號碼歸屬地湖南益陽,通過運營商對擬查封號碼進行詳細查詢,明確了兩個號碼的戶主、套餐、過戶限制等信息後。分別對被執行人林某名下的兩個“手機靚號”進行查封。查封后,如被執行人再不履行法律義務,法院將依法對被查封“手機靚號”的使用權進行評估拍賣。

虛擬財產納入執行範疇已不是第一例

將“手機靚號”列入執行範疇,在我國已有先例。早在去年4月,聊城陽穀法院在淘寶司法拍賣平臺公開拍賣一個尾數為5個9的手機號碼,有25人報名參加競買,經過119輪激烈競價後,最終以483300元成交,溢價率高達229.76%。拍賣前,手機號碼經評估使用權價值為146560元。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在執行中,除了推進傳統財產執行,不斷擴寬執行財產的範圍,將“虛擬財產”納入執行財產線索範疇的呼聲越來越高。司法實踐中,拍賣“手機靚號”,無疑為執行工作打開了一個新的思路。

什麼是虛擬財產?

什麼是虛擬財產?百度百科對它的定義是指狹義的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它包括網絡遊戲、電子郵件、網絡尋呼等一系列信息類產品。包括長時間虛擬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於目前網絡遊戲的盛行,虛擬財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網絡遊戲空間存在的財物,包括遊戲賬號的等級,遊戲貨幣、遊戲人物擁有的各種裝備等等,這些虛擬財產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現實中的財產。而在司法實踐中,虛擬財產又包括了網店、手機號等等。

早在2003年,北京就出現了全國首例網絡虛擬財產糾紛案。因網遊裝備不翼而飛,玩家李某將遊戲運營商訴至法院,最終法院認可了網遊裝備的價值,判決運營商恢復李某在遊戲中丟失的虛擬裝備,並賠償經濟損失。

自此之後,陸續有關虛擬財產的糾紛見諸報端,如在安徽蕪湖的一起離婚糾紛中,妻子要求將丈夫經營的網店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法院判決酌定了丈夫應當補償妻子網絡店鋪的價值。此外,關於QQ賬號、電子郵箱等虛擬賬戶能否繼承、轉讓,竊取虛擬財產如何定罪量刑等問題也持續引發熱議。最終通過的《民法總則》,將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獨立為第一百二十七條,納入了法律保護的範疇。

虛擬財產的執行和保護任重而道遠

《民法總則》規定,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在受到保護的同時,虛擬財產也給解決執行難帶來了機遇。

不過,要將虛擬財產“變現”,可能要面臨估價難、查封難等挑戰,需要不斷予以完善。具體的實踐中,網絡虛擬財產有其自身的特點和特定的價值判斷標準。根據不同的虛擬財產類型,可探索不同的變現方式。對於支付寶、餘額寶、微信賬戶等網絡金融類產品,鑑於其變現能力強、成本小、操作簡便,可直接要求運營平臺協助執行,採用凍結、扣劃的方式完成執行。對於網遊賬號、虛擬貨幣等虛擬財產,可根據個案情況,參照行業慣例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確定的市場參考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進行拍賣、變賣,尤其應關注網絡拍賣等低成本的變現方式。對於其他具有可變現性的網絡虛擬財產,可在個案中督促當事人自行變現,或是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以物抵債的協議,促進執行工作的完成。可以說,虛擬財產的執行和保護,任重而道遠。

作為此案的承辦單位,太原市杏花嶺區法院則表示,法院將繼續完善和規範對虛擬財產的執行方式,不斷深入研究和創新執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破解執行難。來源:三晉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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