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4月9日晚间,*ST华泽(000693)发布公告称,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报。

公告显示,*ST华泽董事会于2018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ST华泽原定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从目前情况来看,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对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ST华泽称,由于公司无法支付审计前期费用,*ST华泽还没有与2018年年审机构签订正式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机构还没有进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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