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場所的防火分隔技術措施

特殊場所的防火分隔技術措施

消防中的“防”字至關重要,考試中的防消結合,有過考試經驗的同學,應該都不陌生。防火分隔技術措施的要求很嚴格,在考試中也經常會出現。今天為大家總結出各特殊場合的防火分隔技術措施。

自動扶梯、敞開樓梯

建築內設置自動扶梯、敞開樓梯等上、下層相連通的開口時,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建築面積疊加計算。

當疊加計算後的建築面積大於《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第5.3.1條的規定時,應劃分防火分區。

中庭

建築內設置中庭時,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建築面積疊加計算。

當疊加計算後的建築面積大於《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第5.3.1條的規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見表2-4-2

營業廳、展覽廳

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內的營業廳、展覽廳,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並採用不燃或難燃裝修材料時,其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應符合下面規定:

1、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不應大於4000㎡

2、設置在單層建築或僅設置在多層建築的首層內時,不應大於10000㎡

3、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不應大於2000㎡

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的區域。相鄰區域確需局部連通時,應採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並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CB50016-2014)第6.4.12條-6.4.14條的規定。

1、防火隔間的牆應為耐火極限不低於3.00h的防火隔牆。

2、防煙樓梯間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有頂棚的步行街

這個部分總共有四點需要了解,其中第四點可以用具體的數字進行記憶,用5個“1”來結合具體內容,這樣記憶簡單方便。

1、步行街兩側建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2、步行街兩側建築相對面的最近距離均不應小於《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對相應高度建築的防火間距要求且不應小於9m。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層均不宜封閉,確需封閉時,應在外牆上設置可開啟的門窗,且可開啟門窗的面積不應小於該部位外牆面積的一半。步行街的長度不宜大於300m。

3、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之間應設置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每間商鋪的建築面積不大於300㎡。

4、步行街兩側建築的商鋪,其面向步行街一側的圍護構件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1.00h,並宜採用實體牆,其門、窗應採用乙級防火門、窗;當採用防火玻璃牆(包括門、窗)時,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於1.00h;採用耐火完整性不低於1.00h的非隔熱性防火玻璃牆(包括門、窗)時,應設置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進行保護。相鄰商鋪之間面向步行街一側應設置寬度不小於1.0m、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實體牆。

木結構建築的防火分區

1、老年人建築的住宿部分,託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活動場所設置在木結構建築內時,應佈置在首層或二層。

2、商店、體育館、廠房(庫房)應採用單層木結構建築。

城市交通隧道的防火分區

1、隧道內的變電站、管廊、專用疏散通道、通風機房及其他輔助用房等,應採取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乙級防火門等分隔措施與車行隧道分隔。

2、隧道內地下設備用房的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不應大於1500㎡

最後,在把這些內容做成一張思維導圖,大家可以保存到手機裡,隨時隨地都可以學習和記憶。

特殊場所的防火分隔技術措施
特殊場所的防火分隔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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