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成功和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

潢川網訊 近日,在潢川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的調解下,申請人李某甲與被執行人李某乙因一起民間借貸產生的糾紛案件達成了執行和解,昔日“對簿公堂”的同事最終握手言和。

據悉,李某甲和李某乙同在某銀行上班。2013年10月,李某乙向李某甲借款20萬元並約定利息,此後李某甲多次向李某乙催要借款及利息,但李某乙一直拖欠不付,萬般無奈的李某甲只好將李某乙訴至法院。潢川法院經審理,判決李某乙償還李某甲20萬元借款及利息。判決生效後,李某乙仍未履行還款義務,李某甲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李某乙和李某甲同事關係素來不錯,對於李某甲將其告到法院非常不滿,對法院判決一時難以接受,賭氣不肯還款,對法院的執行工作也產生牴觸情緒。執行幹警陶炳禮依法向李某乙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並通過財產查控系統對其財產進行查詢,結果顯示其名下僅有少量存款,不足以償還借款。在充分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後果後,李某乙仍然不肯還款。

執行人員認識到,被執行人之所以不願意償還借款的原因之一在於思想癥結,為使申請人儘快拿到執行款,執行人員多次電話聯繫被執行人瞭解其心理動態,及時對其進行疏導,並將李某乙的想法轉述給申請人,組織兩人見面溝通交流,動員兩人共同好友一起做工作。功夫不負有心人,李某乙最終認識到是自己有錯在先,久拖欠款不付,辜負了同事的信任,主動向李某甲說明難處並表示還款意願。李某甲也想起昔日二人互相幫助的情誼,對李某乙表示諒解,主動放棄利息。最終,被執行人李某乙一次性給付執行款20萬元,該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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