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孩子,已經回不去了

那個孩子,已經回不去了

今天的新聞,那個弒母的十二歲小學生,因年齡太小被無罪釋放了,官方給出的解釋是不到法定年齡,由家長帶回家自己管理。

然後孩子的父親帶著孩子去學校,沒有學校肯收。孩子的父親平時很少管教孩子,也不懂得該怎麼溝通,可以看出似乎除了送去學校,家長根本不知道該怎麼管理。

他只是一個孩子,才十二歲。可他殺害了自己的母親,並且對別人說,“我殺的是我自己的母親跟別人有什麼關係。”可想而知,這樣的孩子想要回到曾經生活的環境,基本不可能。

說實話,對這個孩子的罪行,除了感到憤怒,也覺得同情。一個孩子是處在什麼樣的家庭環境中才會忍心用刀砍死自己的母親。

而今法律的判決其實讓人很困擾,大眾無法接受,法律也不管束,接下來的時間這個孩子到底該何去何從。而且放任自由地在社會中,難道不是一種威脅嗎。

我看了作家陳嵐的描述,知道這個孩子曾經發生過車禍,對頭部損傷嚴重,童年沒有感受到足夠的愛,易怒,暴躁,會無法控制地跟人打架。

他沒有同理心,沒有畏懼心,他是有認知障礙的孩子,他該接受的也許是專業的心理治療。可是現在這種情況,他的家人還在努力想要把他帶回到曾經的環境裡,以為過去的事情就過去了,他還要去上學。

想想也真是無語,我們無法預料這個孩子將來會變成什麼樣子,可是現在全社會給他的反應都是拒絕的,他是不是會造成更大的傷害,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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