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聚眾賭博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近日,康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聚眾賭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唐某某、鄧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19年3月,康縣籍人員李某某、唐某某和陝西略陽籍人員鄧某某多次組織略陽縣及康縣社會閒散人員聚眾賭博並抽頭漁利,當場查獲賭資9萬餘元,沒收賭具一套,參與賭博人員累計達50餘人,嚴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該賭博案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體現了檢察機關從嚴、從快打擊危害社會秩序和諧穩定的犯罪案件,營造良好社會治安環境和“鏟霸治亂”的決心,有力震了犯罪分子,淨化了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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