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全市无一火灾事故

晨报融媒体讯(王安政 记者 王晓丹)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4月5日至7日清明节期间,全市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案率与去年持平;火灾事故0起,较去年下降400%,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平安稳定。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分解,合理安排节日勤务,严格落实市公安局安保措施,发扬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扎实开展清明节安保工作。防控巡逻支队、特警支队及各县(市)区局周密部署,在祭扫区域增派巡防警力,调整巡逻时间,加大巡逻防控力度;交警支队针对平安街道路施工情况,调整城区警力部署,并加强进出市区和祭扫地点区域道路交通指挥,确保节日期间交通秩序顺畅平安;派出所及社区警务队组织民警加大辖区学校、医院、企业及商服场所消防、治安隐患排查力度,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支队开辟节日办证窗口,热情服务办事群众。

节日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受咨询求助314次,救助群众2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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