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法院: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全社会形成重塑营商新环境的优良氛围,3月18日,嫩江法院组织干警参加了“全民参与重塑全县政务、市场、法治环境”为主题的《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嫩江法院监察室主任赵玉蓉带领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台及宣传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重点向群众讲解了《条例》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权力行使、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嫩江法院将结合本院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知法、讲法、护法的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服务、依法办事、公开公正、诚实守信、优化服务、廉洁高效和权责一致的原则,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嫩江法院: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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